审计署调查结论提供了当前国内廉租房建设滞后的大致脉络。但同时也要看到,以地方政府资金实力支持庞大的保障房供给往往“独木难支”。商品房价格高企、保障房供给不足,低收入群体面临着居住难题,甚至一度催生了“住人集装箱”生意,而“蜗居”、“蚁族”等新名词诞生的背后也折射着他们的生活艰辛。表明包括廉租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与住建部强调的“应保尽保”目标仍相去甚远。 …[详细] |
| 相对于获利丰厚的商品房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属于微利甚至无利可图,这是近年来不少地方保障性住房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此次审计中发现,一些土地出让净收益基数较大的经济发达城市认为,其“资金已可以满足一定时期内的廉租住房保障需求”,便自行降低了中央规定的10%提取比例。实际上,这些城市由于房价过高、人口过多,保障性住房需求远远大于一般城市,相当多中低收入群众都在期待政府帮助他们实现“住有所居”。 …[详细] |
住房保障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涉及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切身利益。2007年国务院有关文件发布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逐年增加,住房保障的覆盖面快速扩大。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怎样,政府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怎样?符合条件的家庭什么时候才能踏踏实实地住上保障房? …[详细] |
| 将廉租房资金用于公租房难免让人感觉“打贫济富”。因为廉租房和公租房有着不同的服务人群和对象。前者主要解决城市中买不起房的最低和低收入市民住房问题;后者的着力点则是解决在高房价下,一时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者及“夹心层”的住房困难。这项通知意味着,各级政府可以把原来解决社会中最底层“城市贫民”住房上财政支出的大头,转移“统筹”到解决“夹心层”的住房困难上来。这对住房艰难的城市底层贫民来说是雪上加霜,对绝大多数被高房价压迫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者来说,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基本住房问题。 …[详细] |
热衷于卖地的地方政府,在提取保障房建设资金上表现得异常吝啬,甚至先提取后挪用先划账后套取,只能说明在很多地方政府眼中,关乎民生的保障房建设并没有被安排在一个重要的位置。我想,之所以会呈现如此形势,显然是因为在政绩考核与问责制度上,存在一种逆向的跟风效应:去年廉租房竣工比例只有三分之一,也未见任何地方官员被中央问责,今年继续敷衍了事又有何惧? …[详细] |
| 如果连最低的要求都达不到,还如何向老百姓交待呢?又如何向中央交待呢?所以,对截留挪用廉租房建设资金的行为,决不能姑且造就,而必须严肃处理,严厉问责。一方面,对所有被截留的资金,不管有什么理由,都必须足额归位,专项用于廉租房建设;另一方面,对截留挪用廉租房建设资金的责任人予以问责,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以儆效尤。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防止以后再发生类似问题。一经发现,不仅要加倍归交,而且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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