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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策划:周锡生 本期策划:黄庭满 编辑:陈静
  强生生产的婴儿洗发水2009年曾被揭发含致癌物,该公司表示会逐步停用,但是最新调查发现,在部分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内地及香港出售的强生婴儿洗发水仍含有致癌物质。强生对此回应称所售产品都已获当地监管机构批准,各种成分都是安全的。 …[详细]
      执行双重标准,强生无赖毒害婴儿?
  这是一则让国人颇为纠结和愤懑的新闻。明明早在2009年强生婴儿洗发水就被查出有致癌物,但在中国时至今日还在出售;在丹麦、芬兰、荷兰、挪威、瑞典等北欧国家以及日本、英国、南非等国家出售的同类产品,明明不含致癌物,但在中国却含有。我们不仅要问,到底是谁在中国给强生打开了“致癌门”?首先,当然是始作俑者强生公司。其婴儿洗发水早在2009年就被揭发含致癌物,该公司也曾一再表示逐步停用,然而历时2年了,致癌产品依然生产出售,而且还在全球搞“双重标准”。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强生唯利是图,拿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孩子的生命健康当儿戏,也过于无耻了。 …[详细]
  这已经不是强生第一次被曝出旗下产品含有致癌物质了,用“屡教不改”形容强生,并不为过。当公众把质疑的目光再次投向强生,批评它缺乏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的时候,强生也为自己进行了辩解,宣称自己所售产品已获当地监管机构批准,各种成分都是安全的。然而,在强生发表声明的同时,媒体也指出,强生在丹麦、芬兰、荷兰、挪威、瑞典等北欧国家以及日本、英国、南非等国家出售的同类产品,则不再含有这些有毒物质。这也就意味着,强生是完全可以做到在全世界市场都生产安全可靠的婴儿用品的,但是他们却没有这么做,而是在不同的国家执行了不同的安全生产标准。 …[详细]
      国标粗疏,如何应对?
  强生很势利,很狡黠,甚至有些无赖,但更该追问的是,它为何敢于执行双重标准?别怪别人太狡猾,得怪自己的国标太粗疏。强生这次出事的问题产品,两年前就被美国查出含有毒物质,包括可致癌的二恶烷及释放出甲醛的季铵盐-15。但根据我国卫生部公布的2007版《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日化产品和化妆品可以使用铵盐-15,只要含量不超过0.2%。更令人唏嘘的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专家组认为,相关婴幼儿用品所检样品中,甲醛的含量远低于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的2000ppm的最大允许使用浓度。明乎此,就知道强生何以敢悍然应对舆论质疑了。该提高国标了!不提高国标,我们的孩子就会继续受到伤害,而且受到伤害后无法维权;不提高国标,我们的监管机构就无形之中扮演了为虎作伥的角色,帮助外国企业坑害国人。 …[详细]
  不少国际名企,在中国频频陷入“质量门”,中国消费者总是处于被动和弱势的地位。尽管案例不同,但仍然可以总结出一些相同之处:一是消费者主权的不能确立给了责任主体可乘之机,二是质量底线的模糊给了责任主体懒得纠错的理由。在我们对类似事件震惊和谴责的时候,也应该反躬自省:只有打造更严格和完整的质量闸门,才能让我们少一些震惊,多一些安全感。 …[详细]
      到底该拿什么保护我们的健康?
  到底是强生有问题,还是我们的标准有问题?如果是强生有问题,那么监管部门就应该加强监管,要求强生方面对自己产品的安全性负责。如果是我们的标准有问题,存在检测标准滞后、安全标准有待提高等问题,那么我们应该及时对产品安全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和提高。强生是世界著名品牌,理应珍惜自己的品牌声誉,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但是仅仅依靠商家的这种道德自觉和自律,显然是不够的。要想严格监管,加强监督,先要给商家定好规矩,这个规矩,就是包括产品安全在内的各种标准要求,无规矩不成方圆,无标准则无监管。 …[详细]
  除此之外,为强生在中国打开“致癌门”的,还应该包括诸如消费者协会这样的社会团体。强生婴儿洗发水含有致癌物,就是美国“安全化妆品运动联盟”发现的。针对强生含有致癌物的产品继续出售,该组织又联合包括乳癌基金会、美国护士协会及“地球之友”在内的25个环保、医疗团体,代表全球350万人致信强生,敦促公司在本月15日之前公开承诺在全球所有护理产品中弃用致癌化学物。但是在我国,作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 各级消费者协会,有谁在为国人身体健康而振臂高呼,推动相关部门关闭强生“致癌门”? …[详细]
投票与调查
扩展阅读
· 强生被罚3亿反衬出我们太过“温柔”
· 强生药品召回,媒体不能太“业余”
强生洗发水事件暴露了哪些“软肋”
强生双重标准疑似市场欺诈
话中音
  标准订得过低,在执行中再一打折,必然乱象丛生。相关部门老是说与国际接轨,不说别的,相关的国家通行标准能否先与国际标准接轨呢?
——广州日报 秦淮川
  假如像美国一样,对于胆敢用欺骗性广告进行宣传的药企课以重罚,罚得他们“肉痛”,看谁还敢以身试“罚”。
——广州日报 练洪洋
  最叫人难过的还不是商家的谎言,而是相关部门的沉默,既不制定标准,也不要求标注;舆论压力大了,商家挺不住了,就拿出一纸“含量不会危害健康”的结论。
——西安晚报 马涤明
  强生在世界各国搞“双重标准”,在中国理直气壮地出售含致癌物产品,我们不能一味谴责强生的无耻,或是指望强生的道德自觉而自我纠正,而是要以维护下一代身体健康的名义,依靠政府、消费者协会和消费者的合力,为强生关闭“致癌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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