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世界是虚拟的,但网络谣言的破坏力危险性却是实实在在的,而且较之于日常生活中的谣言,网络谣言的破坏力更大更烈。我国《刑法》对以造谣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捏造并散布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虚伪事实、编造恐怖信息等等行为作出有罪规定。网络谣言,岂能逍遥法外、“高人一等”?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兴媒体,无论是现实生活还是提供虚拟空间的互联网,遵守法律和道德这是底线。 …[详细] |
| 对于网民来说,首先要自尊自爱,拒绝腐蚀和诱惑。网络谣言其本质是以损害他人和公众利益而编造出来的“阴暗新闻”,造谣者利用的正是个别网民猎奇、窥探的心理,依托网民的“集体意识”推波助澜,故意编造谣言,肆意传播散布,以达到造谣者的阴暗目的。一方面,三人成虎,众口铄金,谣言被不断传播,就会有人相信,继而中了造谣者的圈套。另一方面,个别网民一次又一次相信了网络谣言,一次又一次钻进造谣者设置的舆论圈套,其心理便会愈加阴暗,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产生“毒瘾”甚至形成“毒瘤”。这样的恶性互动,最终受伤的是网民,最后伤害的是整个社会。 …[详细] |
| 所谓失足女接客日记、某粉店使用火葬场尸油煮粉、某大学3名女生被强奸、浙江海宁癌症村,如此等等,子虚乌有的事却被别有用心者编造得天花乱坠,不明就里者在网上围观、传播。互联网本应是新技术时代公众获取便捷信息和享受生活服务,创造和分享健康文化的平台,是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然而谎言、谣言等各种不良信息却玷污了这片“土地”。谎言、谣言已成网络公害,这个毒瘤必须摘除。谎言、谣言的制造和传播,危害的是社会稳定,危害的是国家发展,也危害着每一个网民;欺骗了网民的理智和情感。事实上,广大网民一直以来就对这些行为表达着谴责和愤慨,许多网民已自觉地开始了自己的抵制行动。 …[详细] |
| 网络作为公共信息的“资源库”、网民情绪的“减压阀”,让公众感受自由交流表达的乐趣、带来信息共享的丰富体验的同时,竟然也成为一些人“网络制毒贩毒吸毒”的场所。怀有不可告人目的、肆意编造谣言,就是网络“制毒”;不负责任地转播转载,传播谣言就是网络“贩毒”;天真的、善良的网民受到谣言的蒙蔽后,在不知不觉中成为被利用的“吸毒者”。而这些“吸毒者”一旦“毒瘾缠身”,很可能不自觉地参与“制毒贩毒”,从受害者转变为帮凶。如此发展下去,则“网无宁日”,后果不堪设想。 …[详细] |
| 网络谣言有市场,最根本的是有利益驱动在里面。作为政府,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络的规范和监管,依法斩断造谣传谣的利益链,严惩少数不负责任的不法网站,遏制少数网站转载虚假信息赚取眼球以牟利的冲动;作为网站,要重视社会效益,担负社会责任,依法办网,文明办网,从严自律,在面临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考验时,要自觉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不做打法律“擦边球”甚至违法违规的无良逐利者,不能靠传播谣言及情色信息等“搏出位”的方式来“赚眼球”、“谋发展”,严格按法律规定经营; …[详细] |
| 抵制和反击网络谣言,可谓刻不容缓、人人有责!广大网民要共同行动起来,打一场反网络谣言的全民战。要举利剑,严惩“制毒者”。网络谣言制造者最可耻,是罪魁祸首,必须严惩不贷!严惩,绝不仅是公安部门可以做的,每个网民都是维护网络世界和平的“干警”、都是反击网络谣言制造者的“卫士”。特别是知情网民,要及时站出来,不做“沉默的羔羊”,敢于对谣言说不、予以批驳,让谣言止于真相。要借鼠标、键盘和智慧,铸一把利剑,劈开网络谣言制造者的外衣,揭批其制谣造谣的卑劣用心、险恶企图和无耻行径,让谣言失去滋生的土壤。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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