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集
想要“跳槽”?这还不简单,办个离职手续就得了。让人万万想不到的是,为了让公司领导把字签了,辞职员工还得先把手机中的同事微信删掉。
据媒体报道,7月26日,王先生从就职的公司离职时,领导要求他先删除其他同事的微信,才能在离职文件上签字。为了尽快辞职,王先生删掉了同事微信。事后,王先生意识到,公司领导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
从法律上讲,微信属于隐私权保护的范围。在微信中存储着使用者的私人信息秘密,如果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利用和公开,就会扰乱私人生活安宁。而且,微信作为一种即时通信工具,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作为公司领导,如果贸然干预员工微信,有侵犯他人隐私权和通信自由之嫌。
的确,隐私权是一种自愿自主的权利,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就此事而言,从报道情况看,王先生之所以“自愿配合”,背后还是答应“把微信中所有同事都删除,否则不签字”的公司“强制要求”。但这样的“你情我愿”,恐怕并不能对侵犯隐私权等行为免除法律责任。
或许,在该公司方面看来,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行业互相挖墙脚”,“出于对公司的保护”,才要求离职员工删除同事微信。但是,保护商业秘密也不能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作为代价。
况且在他的手机中有同事微信,也并不能被界定为“商业秘密”。公司同事的微信,既是工作平台,也是生活工具,如何能作为商业秘密呢?
如此商业保护的借口,遮不住违法乱为的破洞。无视法律规定,给人才流通设置障碍、侵犯个人权利,作为受害者有权得到法律救济,而有关企业也应当好好反思,尽快补上法治这一课。□杨晨(学者)
相关新闻
-
电子病历须上好隐私安全锁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不仅要下大力气推动医院推进电子病历共享,还应该将关注点聚焦在患者隐私权的保护上,切忌顾此失彼2018-09-14 09:23:55
-
莫让手机APP成为隐私“窃贼”
消费者使用智能手机的目的是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谁也不想让智能手机沦为埋伏在身边的隐私泄露“黑洞”。2018-08-07 08:47:38
-
隐私泄露根源在缺乏有效监管
航旅纵横客户端“选座社交”陷隐私泄露争议一事有了最新进展。近日,航旅纵横就此致歉。2018-06-20 08:32:10
新闻评论

加载更多
-
大数据"坑熟客",技术之罪需规则规避
2018-03-02 08:58:39
-
高质量发展,怎么消除“游离感”?
2018-03-02 08:58:39
-
学校只剩一名学生,她却坚守了18年
2018-03-01 14:40:53
-
有重大变动!骑共享单车的一定要注意了
2018-03-01 14:40:53
-
2018年,楼市会有哪些新变化?
2018-03-01 09:01:20
热帖
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