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普通人免于“被窥私”的权利-新华网
新华网 > > 正文
2024 04/12 08:58:47
来源:北京日报

保护普通人免于“被窥私”的权利

字体:

  18万个摄像头“失控”、实时画面付费“解码”、医院等诸多公共场所“沦陷”……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网络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其中通报的一起“窥私”案例看得人后脊发凉。

  如今,出于安全监控、记录数据等考量,摄像头已融入日常生活,为大家带来了不少便利。但与此同时,由于黑手入侵而导致的非法“窥私”案例也多了起来。从私家车内的行车记录仪被盗,到公共场所摄像头被“黑”,再到用户“手机摄像头被远程打开”……现实版《楚门的世界》频频上演,也引发了公众对于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毕竟,隐私安全是每个人的最基本诉求,没有谁愿意在不知情中生活于“众目睽睽”之下。何况“偷窥眼”泛滥,更可能引发网络暴力、敲诈勒索、色情犯罪等严重社会问题,不容小觑。

  相关报道显示,人为操控下的“窥私”生意背后,一条破解监控、付费窥私的黑色产业链若隐若现,且随着技术升级,大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之势。从演进脉络看,早期的盗录主要是提前将设备安装在某些场所,然后定期“偷”数据。受限于硬件的隐匿性及续航能力,违法案件并不算多。此后随着硬件轻量化、微型化,如针孔摄像头的出现,隐私泄露风险日趋严重。待迈入物联网时代,不法分子通过远程控制等就能轻松窃取数据,作案方式“低风险、高回报”不说,也带来发现难、取证难、定罪难等法治难题。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安全也是数字生活的“刚需”。如何打击“鼠标在手、天下我有”式低门槛作恶技术,保护普通人免于“被窥私”的权利,无疑是一道值得思考的课题。近年来,有关方面持续开展行动。公安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及使用“偷窥眼”的劣行;法律法规也与时俱进,不断规范对于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管辖、取证、证据审查等问题。从严监管的同时,视频平台作为终端呈现界面,尤须加强管理审核,绝不能为非法视频提供公共传播、牟利变现的渠道。总之,切断黑色产业链,不能止于末端打击,需要对症下药、多管齐下,进行全过程整治。

  社会心理学认为,窥私欲是人类进化中残存的“人格恶疾”。呵护公共安全,纾解被“围观”的恐惧,也需要我们每个人从自己做起,共同抵制“窥私”行径。没有“市场”,也就没有“伤害”。 (雨馨)

【纠错】 【责任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