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摘要: 继2015年7月8日证监会发布证监会公告〔2015〕18号(简称《18号文》)后,为实现监管政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市场自我调节作用,证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自2016年1月9日起施行。新规要求,未来3个月内,大股东减持股份不得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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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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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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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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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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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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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持新规意在通过防范大规模集中减持冲击市场,维护股票市场平稳运行,为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以及注册制的顺利推出奠定良好的环境和基础。

    201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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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有利于稳定投资者情绪。资本市场的发展需要各方共同维护,市场的稳定和持续发展不光有利于二级市场投资者,从长远看也有利于大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利益。

    2016-01-11
  • A股熔断 减持潮、汇率、反抽三大信号牵动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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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个交易日沪内深两市暴跌两次触发熔断机制,业内人士认为,减持禁令到期后新规如期而至。后市迎主要关注汇率能否保持稳定,对A股构成支撑和风险集中释放后,技术性反抽会否出现。

    201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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