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验总结:

 

 


大连生活救助覆盖困难家庭

 

  新华网沈阳1月18日电 新年伊始,大连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抽查了500户低保对象,结果显示,这些家庭的吃饭穿衣等问题都已基本得到解决,生活救助已经覆盖了全市每一个困难家庭。近年来,大连市致力于构筑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扶贫帮困体系,已建立起有财政专项支持,组织机构健全,救济制度完善,纵向成网络、横向"四位一体"保障模式以及全社会参与的全方位扶贫帮困系统框架。每年年初,大连市都将低保资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市内四区和北三市的低保资金按照市、区两级7∶3的比例分担,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发放,被国家民政部门誉为"大连模式",在全国推广。

  近年来,大连市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兜底工程,加大力度从根本上完善扶贫帮困工作的运行机制。市政府成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在民政局专设了低保专职工作机构,全市各街道都建立了社会保障所或社区救助中心,各社区居委会设立了社会救助站,在全市形成低保工作组织网络。同时制定了《大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大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管理暂行办法》等项制度,建立了通过银行向保障户发放保障金的发放管理机制。

  分别对人均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低收入家庭实行差额救济、对部分企业应发却拖欠未发工资和生活费的困难职工专门设置特殊保障、对低保对象实施临时救济、给予因不可抗拒的意外原因造成突发事件致贫家庭一次性救济。通过初步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多元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使每个低收入家庭平均年享受政府救济和社会帮扶5000余元,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到去年底,全市城乡低收入群体人均可支配收入与消费支出相抵余额分别达到744元和1100元,恩格尔系数由九十年代初的60%以上下降到45.1%。与此同时,大连市还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包户扶贫为重点,采取"输血"与"造血"并举的方针,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活动。到2001年底,全市共有10674个单位、14.9万名个人包户扶持城乡贫困户15.49万户次,完成脱贫10.29万户次,脱贫率达到66%。

(辽宁频道摘自《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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