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验总结:

 

 


鞍山市12月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6%提高到8%

 

  新华网沈阳10月16日电 昨日,记者从鞍山市房改办获悉:12月起,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6%提高到8%,比调整前提高2个百分点。这对急于改善住房面积的职工无疑是一个福音。
目前鞍山市仍执行的6%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2000年7月1日调整的,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调,是根据国务院令第262号规定,从2001年12月1日起,由单位和职工各6%提高到8%。11月底前,鞍山市的机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将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的各项工作。

(新华社记者陈光明 刘作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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