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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沈阳3月7日电 据《大连日报》报道:从今年3月1日起,《大连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开始实施。
《办法》的出台,将更好地保障特困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缓解他们的医疗困难,进一步完善大连市城乡社会保障制度。
《办法》规定:大连市享受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特困户救济政策,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申请享受医疗救助。
《办法》对医疗救助的重大疾病病种进行了限定: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特困居民患有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并进行定期血透、腹透,或患有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或患有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及并发症的,可以给予医疗救助。同时《办法》还规定,大连市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时机公布其他需救助的重症疾病。
为加强对医疗救助工作的管理,大连市政府成立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的审批工作。
(新华社辽宁分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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