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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路社区党员双重管理工作制度(试行)


    1、报到制度。驻区单位、家庭居住地均在宁海路街道范围内的在职、离退体党员,应持单位党组织介绍信,到家庭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党支部登记、报到,积极参加所在社区党支部所开展的各项工作。

2、组织制度。驻区单位党组织与所在社区党支部共同组成社区党员联动站,设站长一名,由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副站长若干名,由各驻区单位党组织派出。联动站根据社区党员分布情况、驻区单位生活区分布情况,下设若干社区党员活动组,活动组组长名单由各社区党支部提供。

3、例会制度。根据社区党支部、驻区单位党组织工作安排,社区党员联动站每月月初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上月工作,制定本月计划;每半年由宁海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召开一次经验交流会;每年年底由宁海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总结本年度工作,部署下年度工作。

4、活动制度。驻区单位积极鼓励、支持本单位在职、离退休党员参与单位、家庭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委员会党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各社区党员联动站也应主动通知、邀请工作单位、家庭居住地在本社区的在职、离退休党员参加社区的各项公益活动,以促进社区管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水平的提高。驻区单位、家庭居住地均在宁海路街道范围内的在职、离退休党员每月参加社区党员活动组的活动不少于二次。

5、考核制度。驻区单位、家庭居住地均在宁海路街道范围内在职、离退休党员,除了参加所在单位的党组织生活,由所在单位继续对其做好日常的评议、考核工作外,还应积极主动地参加所在社区党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由社区党支部对其参与活动的情况建档立册根据其参与活动的表现予以考核,并将考核意见反馈至所在单位党组织。

6、奖励制度。对于积极参与社区管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职、离退休党员,社区党员联动站将向驻区单位党组织、宁海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推荐,参加单位党组织、宁海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的评优表彰,并给予相应的精神、物质奖励。

7、责任制度。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对社区党员进行日常的教育和管理,积极主动地要求党员在社区发挥作用,支持社区组织党员在工作之余开展有关活动;街道党工委和所属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和管理,做好群众民主评议、党员参加社区活动纪录等,并及时向社区党组织进行反馈;社区党员本人按照主管单位党组织和所在社区党组织的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监督和管理,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在社区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8、公示制度。党员在社区要亮出身份,社区党组织要在楼道口、家庭门口或室外对党员自然情况、参加社区活动情况、民主评议结果制作公示标志牌,以此来促进党员队伍建设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9、行为规范制度。社区党员在社区里应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在社区的邻里互助、扶贫帮困、尊老爱幼、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多方面认真遵守有关行为规范情况给予监督,并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之一。

10、群众评议制度。把对党员的监督权交给社区群众,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对社区党员进行民主评议,促进社区党员在社区里严格按照党员标准来磨练自己、提高自己,时刻走在群众的前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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