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号工程”:

 

 

辽宁城镇医疗保险年内覆盖600万人
 

  新华网沈阳3月21日电 我省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展迅速,截至目前,全省14个地级市和驻沈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启动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57个县级统筹地区中,有30个启动了医保改革;全省参保人数350.09万人,全省平均覆盖面为40%。2001年,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11.4亿元,支出6.8亿元,结余4.6亿元。据最新消息,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进程,参保人数将扩大到600万人,即占全省应参保人数的70%;40个单独统筹县启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占应启动县的70%。   我省作为国家确定的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省,目前全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已初步形成。全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遴选工作全面完成,并从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省政府有关部门专门下发了《辽宁省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意见》,并对一些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铁路和电力行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做了规定;指导和督促各市制定包括大额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补充医疗保险等各项配套政策和办法120多项,为各市医保方案的全面实施奠定了政策基础。

  据了解,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和机构建设现已取得成效。全省各统筹地区已将城镇医疗保险管理职能划转到劳动保障部门,14个市和省直都单独或在社保公司内设立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现有人员编制数444个,全省医疗保险工作的机构和组织体系初步形成。本溪、丹东等9个市将卫生部门所属的原公费医疗管理机构的职能、人员及资产全部移交给劳动保障部门;大连、丹东、葫芦岛等11个市和省直单位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管理职能已经划给了劳动保障部门;全省14个市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投入总额为1.12亿元。全省统一开发的医疗保险计算机软件已经投入使用,培训人员1.23万人次。

(辽宁频道摘自《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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