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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分时度假”慎防陷阱
“分时度假”作为一种新型的旅游消费方式,近年来先后在广州、深圳、珠海、肇庆等地区出现,但广东省消委会日前警示,选择“分时度假”需谨慎,否则就可能被误导以至遭受损失。
欧美“分时度假”成时尚
“分时度假”,是指以优惠的价格购买当地某酒店部分时段的产权,通过交换系统与世界各地类似产权的拥有人进行交换,从而前往各地旅游住宿。国际惯例为:将一处住所(如酒店的客房、公寓、别墅等)每年的使用期分为52周,将其中的51周分时销售给顾客,顾客拥有每年约定的时期内在这一住所住宿一周的权利。经营者许诺:参加“分时度假”每年可在世界各地上千家别墅或酒店选择一家享受7天免费住宿。“分时度假”已在欧美发达国家的度假旅游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但具体到我国来看,早在2000年8月,广东省消委会就已接到对“分时度假”问题的投诉,近来这类消费投诉更加频繁。
小心诱购打“幌子”
广东省和深圳市消委会、工商局经过调查研究,发现当前这种“分时度假”经营方式有可能对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采取诱导的方式吸引消费者。据调查,许多消费者都是接到某些著名酒店邀请其参加一个极具资讯性和娱乐性活动的电话才前往,到后才知道是另一公司举办的“分时度假”推广会。
———“分时度假”经营者常利用消费者对大宾馆大酒店的信任促成交易。其实宾馆或酒店只负责提供每年7天的住房,并无保障签证出国进行交换的义务。
———经营方式存在诱购行为。“分时度假”经营者常强调“当天购买才有特价优惠”及“最后机会”等,引诱消费者即时付款,一旦消费者想退款或拿回定金则难上加难。
———“分时度假”合同对消费者保护不够,部分条款为经营者提供了过多的“免责”内容。如有的合同中规定了经营者无需承担无法为消费者办理前往国家签证的责任。
———鼓吹“分时度假”是一种投资。“分时度假”向消费者宣称参加者除了可自己享用外,还可以通过买卖增值。
教你几招防风险
有关部门认为消费者对“分时度假”应谨慎从事,要注意以下几项:
———注意看组织者有无旅游经营资格,无经营资格者根本无法为参加者办理去国外旅游的必要手续。
———活动时间跨度有的要40年,一旦遇到什么特殊情况或者不想再参加这项活动了,还不能退款,消费者要考虑清楚自己能否坚持不断参加。
———根据我国的国情,“分时度假”的参加者并不一定能顺利得到想去度假国家的签证,所以不要过分相信“保证代办签证”的承诺。
———“分时度假”采取会员制的方式,最长时间为40年,最短也是5年,一旦经营者倒闭破产,一次性投资几年甚至几十年的预期消费风险是否值得。
———参加者如要求交换到非所购买使用权的其它地方住宿,还要交纳交换费用。这些费用包括哪些,需要多少,消费者一定要清楚,并要求在协议中列明。
(辽宁频道摘自2002年2月8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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