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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航天保险
  新华网 ( 2021-07-15 06:45:39 ) 来源: 《环球》杂志
 

 

蓝色起源公布图片,显示将运送贝索斯等乘客前往太空的太空舱

    航天保险领域没有一成不变的保单和固定的费率,对每个项目的承保都体现量体裁衣的理念,这正是航天保险区别于其他险种的显著特点。

张舜尧

  7月5日,中国成功将风云三号05星送入预定轨道,发射任务获得圆满成功。在此次发射前,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数据,国家卫星气象中心为风云三号05星,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支付了4600万元的保费,太平洋保险则提供了11.7亿元的发射保险保额、11.7亿元的在轨保险保额,以及6.5亿元的第三方责任保险保额。

  今天,几乎所有的航天发射任务,在发射前都会投保巨额的航天保险,以保障航天发射活动正常进行,减少航天发射活动带来的损失。

一单一策

  去年,SpaceX公司创始人埃隆·马斯克曾在推特上表示,猎鹰9号火箭的保险成本比其他火箭少100万美元,这降低了猎鹰9号火箭的成本,也证明了保险公司对猎鹰9号火箭安全性的认可。

  但据行业分析网站SpaceIntelreport报道,目前猎鹰9号火箭与“阿里安5”火箭和“Atlas V”火箭拥有相近的保险费率,约为4%。猎鹰9号火箭保费少,只是因为与另两个火箭的报价相比,猎鹰9号报价更低。

  有数据显示,目前国际上新发射器首次飞行的航天保险费率为15%~18%,根据成功发射的次数保险费率逐渐降低,连续成功6次以上费率可降低至7.5%以下,而被认为已经技术成熟的发射器航天保险费率,可降至1.25%~1.75%。

  1965年,世界首例航天保险业务出现。彼时,美国国家卫星通信联合体为了降低发射风险,减轻因发射失败可能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的压力,决定为其即将发射的“晨鸟”卫星投保。

  此前,尽管国际航天发射活动已持续了8年多,但与保险业务实践有关的卫星发射及在轨工作资料十分匮乏,所以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无法从容地开办针对航天活动的保险业务。即使是在项目有一定政府背景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无法承担相应活动的全部风险。

  因此,保险公司与美国国家卫星通信联合体签订的这次发射保险合同仅是一个有限责任合同,即对卫星发射前可能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进行责任保险,保险公司为此次发射提供了500万美元的发射前保险和2500万美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

  当前,类似购买新车时需要购买“交强险”一样,按照国际规定,任何国家发射卫星都强制购买一种第三方责任保险,也就是在其发射过程及发射后,如果造成飞行器上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者着陆时对地面上的第三者造成伤亡和损失,都应得到保障,而发射保险、在轨保险则可以根据用户需求自主选购。

  随着火箭及卫星技术不断提高,航天保险逐渐被全球主流保险公司接受并逐步优化承保方案,承保能力亦大幅提高。

  世界航天保险产业在1987~1997年经历了发展黄金期,在这期间,大部分承保人对不断成熟的航天技术和可观的发射数量充满信心,单次发射的承保能力首次突破了10亿美元。

  不幸的是,进入1998年,几起航天事故给航天保险浇上了一盆冷水,这一年航天保险保费收入共计10亿美元,赔款却高达14亿美元,堪称航空保险史上的灾难年。

  跨入21世纪,世界各国航天发射成功的好消息增多,航天保险发展逐渐走出低谷。近年来,随着全球商业卫星广泛应用,尤其是星群、星座等新航天科技发展模式不断革新,航天保险方案设计变得复杂起来。

  航天技术的日新月异决定了航天保险市场必须不断创新发展,这一领域没有一成不变的保单和固定的费率,对每个项目的承保都体现量体裁衣的理念,这正是航天保险区别于其他险种的显著特点。

逐渐规范化的中国市场

  中国航天保险也在不断规范中发展,1989年,人保财险正式加入全球航空航天保险承保人的组织国际航空航天承保人联合会(IUAI),成为其会员。

  1996年,长征三号乙火箭发射国际708卫星失利,给国外用户购买长征火箭发射保险带来很大困难。

  为改善这种情况,在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的指导下,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牵头,联合太平洋、平安、华泰、新疆兵团等9家非寿险公司和一家再保险公司成立了中国航天保险联合体,建立了航天发射保险专项基金,以支持“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参与国际发射服务市场竞争。

  此后,中国航天保险的商业化不断推进。2004年,针对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关于风云二号C气象卫星发射保险问题的紧急请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批复:“同意在客户(投保人)自主选择的基础上,按照商业化运作原则,安排卫星发射的保险和再保险业务。”中国航天保险的市场化从此拉开序幕。

  当前,中国航天保险的条款内容、承保范围、除外责任等都直接向国际航天保险市场看齐。从保险主体来看,投保人包括中国长城工业集团公司或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等承制单位、中国卫通公司等运营单位,以及业务卫星用户部门;承保人包括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香港保险公司等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主要有江泰保险经纪公司等。

  从承保能力来看,截至2017年,参与航天保险项目的26家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达1053亿元,折合国内航天保险市场一次卫星发射保险的理论承保能力约1.6亿美元,实际承保能力达1.5亿美元,接近西方发达国家水平。

  据公开报道,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截至2019年就已累计为68个项目91颗卫星提供保险保障,涵盖发射活动全过程的六大类保险保障服务。

  如今,航天保险已成为航天发射的“避风港”,也是防范航天风险、开展损失补偿、保障航天活动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航天保险越来越多地走入公众视野,比如,人保财险就与国家航天局探月与航天工程中心签署了合作协议,成为中国首次火星探测任务独家保险合作伙伴。

商业航天下的变革

  2014年后,中国逐渐放开对商业发射的管控,国内陆续出现从事商业发射业务的公司。随即,纯商业发射保险业务市场于2015年前后开始启动。航天发射市场的变化,影响到了航天保险公司的传统业务节奏。

  商业航天发射业务与传统国家队的业务,在发射技术、商业模式等方面存有较大区别。这意味着保险公司需根据民营航天企业火箭、卫星的新状况,对自身的承保做出一些积极的变动来适应新兴市场,满足企业对保障、保险以及风险管理的需求。

  此外,由于单个卫星的高价值,一家保险公司全部承保的风险过于集中,由此出现共保的模式,由多家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卫星的风险,保费平分,从而做到风险分散。

  随着技术的进步,如今几千万元或1亿元左右的商业航天卫星、火箭,就能实现其原有功能,这就使得保险公司有可能具备了单个承保能力。

  同时,自2015年起,财政部、工信部、保监会三部门便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由保险公司针对重大技术装备特殊风险提供定制化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投保该险种的企业最高可获得中央财政80%的保费补贴。

  在国家的支持政策逐渐完善的条件下,航天保险或将为中国航天产业提供更多助力。

  而商业航天的发展,也将进一步推动航天保险新业务的增长。举例来说,美国亚马逊公司创始人杰夫·贝索斯7月将飞往太空旅游。但目前为止,根据公开信息,保险公司尚未对贝索斯及其同行者的风险做出定价等安排。全球最大的保险经纪公司之一的达信负责航空和太空业务的高级副总裁尼尔·史蒂文斯对媒体表示:“我们还没有发现有人为太空游客投保的情况。”虽然目前还没有法律要求“蓝色起源”等运营商为乘客提供伤亡保险,或要求太空游客投保人寿保险,但随着太空旅游的逐渐升温,太空旅游保险将成为新市场。

来源:2021年7月14日出版的《环球》杂志 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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