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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房产3·15策划:保卫我的房子 圆我的安居梦
   中国梦,首先是安居梦。房子,在中国老百姓心中,不仅是一个遮风挡雨的住所,更是向希望起航的港湾。对于老百姓而言,每个人都想圆自己的“安居梦”。从孟子的“居者有其屋”到诗人海子的“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不同的时代,同样的情怀——“安居”,才能“乐业”。确实,距离真正实现“安居梦”,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近年来,围绕房屋发生的纠纷与事件越来越多,且问题越来越复杂与多样化。安居,不仅仅是有房住,还应在生活质量上有所提高与保证,才能让老百姓真正的安心、舒心、放心。
    一年一度的“3•15”即将到来,住房是众多消费者一生中最大最重要的商品,凝结了自己大半生的心血,一旦出现问题,老百姓的“安居梦”又从何说起?
    新华网房产将推出“3•15”特别策划案——“安居梦”去哪儿了?通过论坛、微博、微信、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征集广大业主爆料遇到的各种有关房屋的安全隐患问题。新华房产将根据网友反映的问题,安排资深记者进行跟踪报道,同时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律师,对网友的问题进行解答。

 
    房子质量问题在业主投诉中最为常见,它关系到房子的方方面面,窗门、墙柱、墙体、屋面、地基等等,任何一处出现问题都会让业主们头痛不已。一旦房子存在质量隐患,住则得不到安全和幸福的保障,投资则难以脱手。而很多时候,由于开发商推脱责任,业主也无法得到合理的赔偿。
 
    建设部、国家计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方案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这意味着开发商在把规划方案进行变更的时候,应该需经过全体业主同意,否则业主是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向开放商索赔。
   
 
    业主投诉的合同纠纷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销售广告与宣传资料引发的纠纷;
二、房屋交接问题引起的纠纷;
三、由于产权证问题的退房或索赔案件。
 
    小区普遍存在的物业纠纷一般都集中在这几个方面:一、物业管理费;二、业主财产损失赔偿;三、小区公用设施伤人赔偿;四、无因管理;五、小区公用部分侵权;六、小区内停车收费;七、小区公用部分的出租营利问题。
   
 
    俗话说,牙痛不是病,痛起来要命。拖延交房就像是牙痛,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无关紧要,但是如果遇上了,实际上也会让人饱受困扰。面对某些开发商以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推迟交房时间,然而购房者往往是有苦难言。
 
    开发商拖延房产证原因:一、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二、未经立项批准;三、未取得规划审批;四、未取得"五证";五、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六、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七、未交纳相关税费;八、超容积率未补土地差价。
   

 
美锦湾
 
 
 
 
中弘西岸首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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