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由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各地在中央统一监督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国土资源部一个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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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应该是现有房产信息登记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未来房产信息的登记和查询等将越来越规范、越来越透明,信息共享程度越来越高,对整个房产市场的信息有一个准确的把握。希望好政策别“打水漂”,最终能起到规范房产交易市场和稳定房价,真正起到预防腐败的监督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