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不像其他的侵财案件,钱没了咱可以再赚,可以补偿,但是命没了,就真的什么也没有了。
我记得在1999年的时候,我还是一名派出所的民警,我辖区在1993年曾经发生过一起性质恶劣的杀人碎尸案。然而几年过去了,犯罪嫌疑人杳无踪迹。即使时隔六年,被害人的老父亲仍然会到我们所询问情况,每次看着他佝偻的身躯和哭红的双眼,我就在想,那些罪恶的始作俑者,他们逃避打击,混迹于人群,享受阳光和正常生活,而让受害者和家人沉冤含屈,感受不到阳光的温暖,感受不到法律的公平公正,那将是社会不可愈合的伤口,也将是我们警察的耻辱。当时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将罪恶的始作俑者绳之以法,正义绝对不会缺位。
当时,我走访了辖区的每家每户,了解到嫌疑人的父母住地,通过大量的工作,获取了一条可疑的信息,经过认真分析和推断,确定嫌疑人的落脚点,最终将潜逃6年的杀人碎尸嫌犯倪某抓获归案。命案逃犯的抓捕归案就是对受害者最好的告慰,也是还给受害者及家属一份迟来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