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 > 正文
2021 02/ 20 18:19:59
来源:新华网

春季用火莫大意!北京一农户烧秸秆引燃上千株油松被判赔26万余元

字体:

  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记者 吴文诩)春季风干物燥,用火安全不容忽视。记者20日从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结一起因用火不当引燃邻居13亩苗圃造成巨额赔偿案件,法院依法判处被告叶某支付原告某园林公司赔偿款268550元。

  据介绍,2020年3月13日,叶某在自家地里干农活,燃烧的秸秆和杂草引起火灾,将原告某园林公司苗圃地里的上千株油松引燃。火情扑灭后,受损的园林公司选择报警,北京市顺义区森林公安局受理该案件后,对火灾现场进行勘察并对受损情况进行评估:因火灾导致苗圃地过火面积约13亩,烧毁3米高油松1454株,导致较大直接经济损失。此后,由于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故诉至法院。

  顺义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13日,叶某因野外用火不当导致原告苗圃被烧,过火面积达10346平方米,经北京市顺义区园林绿化局决定,对叶某作出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3月13日,经评估公司鉴定,苗木损失数量合计1454株,评估价值268550元。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叶某违法野外用火,已被北京市顺义区园林绿化局予以行政处罚。因此,因其违法行为直接导致原告公司经营的苗圃地上苗木受到损失,应当进行赔偿。针对被告叶某辩称“园林公司种植易燃油松且无人进行日常养护管理,存在过错”的诉求,由于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认可。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双方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顺义法院牛栏山法庭法官张婷表示,春季到来,天干物燥,大风天气较多,加上春节燃放烟火、春耕烧野草以及清明烧纸钱等用火情况增多,野外防火不可小觑,很小的火源借助风势都可能造成难以想象的严重后果,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野外用火看似小事,实则安全隐患极大,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

【纠错】 【责任编辑:王萌萌 】
阅读下一篇:
010020020130000000000000011107271127119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