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驾照还得等多久?

2014.11.25/vol.65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11月24日在河北石家庄市调研车驾管工作时表示,将推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把考试场建设成为公开透明的阳光场,把车管所建设成为勤政廉洁、便民利民的窗口。人们盼望已久的驾照自学自考,或许将在此轮改革中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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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11月24日表示,将积极推动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目前正在调研论证,在进一步听取意见、修改完善后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目前,我国驾驶人已接近3亿,预计未来10年,驾驶人仍将以每年2000多万人的速度快速增长。针对当前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与社会发展和群众期待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特别是近年来个别地方车管所发生腐败案件的情况,公安部决定对驾考工作进行改革。

        “刚开始学车时,教练老不好好教,经常让我一个人在车里练习入库,而他在车外聊天,后来经过教练‘启发’,我才明白是自己没送礼。”在甘肃兰州市某驾校学车的研究生二年级学生张虎(化名)告诉记者,后来他每次练车时都要买点水果等礼品带去,过了一段时间,以为礼送得差不多了,没想到礼物一停,教练态度立马改变。

        “三四千元买个驾照”在现在听来有些“天方夜谭”,而在2010年以前一些地方却真实存在。在北京工作的王先生,2009年利用暑假时间回到老家河南安阳报考驾照,前面的考试都很顺利,到路考时他没有通过。这时他所在的驾校告诉他,交400元钱就可以把他的成绩改为合格。考虑到时间问题,王先生最终选择了给驾校交400元钱,很快他就拿到了驾照。“当时驾校人非常多,练车的机会非常少,当时没考过主要是因为练得少了。现在虽然有驾照,但根本不敢开车上路。”王先生说。

        2012年8月,南京姑娘小苏到南京市车管所申考驾照,却被以必须先通过驾校培训为由拒之门外。2013年1月21日,小苏的舅舅钱先生作为他的代理人,向玄武区法院递交了起诉书,状告南京车管所行政不作为。7月,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小苏的诉讼请求。

放开“自考驾照” 不等于放任自学

        “自考驾照”包括自考和自学两个环节,有关部门可以放开“自考驾照”,但不可放任“自学驾照”,因为驾照学习包括场地内车辆操作以及路上驾驶的内容,安全风险系数较高,可能会伤害人身、车辆以及其他财产的安全,容易引发很多责任问题。所以,不能任由驾照的自教和自学行为进入一种无序的“放羊状态”,必须依法予以规范。

        自学考驾照包括场地内车辆操作以及路上驾驶的内容,安全风险系数较高,可能会伤害人身、车辆以及其他财产的安全,容易引发很多责任问题,因而,对“自学考驾照”不能盲目放开、绝对放开,不能实行任何人都可以随意教、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学的“放羊模式”,而是应该在法治轨道内寻找一种风险可控的安全放开模式,即依法开绿灯。

        法律没有规定报考驾照必须通过驾校培训,便意味着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立法本意是鼓励社会化竞争,驾驶培训者不该只有驾校,还应当包括个人。问题是,在很多地方,驾驶培训更多地为驾校所垄断。驾校的市场垄断带来的负面影响无需多言,从现实的合理性来看,允许个人获取培训资质带“徒弟”,不仅符合市场需要,还可以扩大一类职业,同时,也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上位法的立法本意,作为下位,更宜在具体的资质管理中,逐步放低门槛,完善资质认定方式与程序,并在考驾报考实行驾驶培训师签名制。

        “申请人必须通过驾校培训”这一规定不太合理,“不光驾校可以培训,有资质的私人也应该被允许从事此类培训。”一方面,现在学车的需求大,另一方面驾校资源紧张,又出现了涨价。政府为了方便管理,不愿意放开市场,这种“慈父”思维,长久下去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给自己的担子越来越重。政府应当让市场发挥功能,让市民多几项选择,“也不见得放开市场,大家都不去驾校了。”这样反而会促使驾校参与竞争,更好地服务市民。

        经驾校报名考驾照的“老黄历”该改改了,一方面要开放驾培市场;另一方面要严管驾校。当考驾照不再有垄断的“阴影”,老百姓考驾照变得方便了,又提高了安全感。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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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新规更注重实际操作

2013年1月1日起实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修改和完善了驾驶人考试内容,提高了校车驾驶员的准入条件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西安驾校培训自主定价 最高涨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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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西安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不用在市物价局备案,各驾校可依据培训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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