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完车补还想“任性”用公车?

2015.04.02/vol.78

  取消公车改车补,这项改革的最初意愿就是防止公车腐败。如果将车补当作名义肥私的挡箭牌,那就是换了一种形式的公车腐败而已。好政策好制度还要好执行,再加上有效的监督力度,才能真正贯彻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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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衷:降低行政成本,约束公权力

        公车改革实为厉行节俭反对浪费,而纵观整个车改的过程,其实就是一次对公权力的约束过程,更是一次对官僚主义的征讨。

争议:车补能否实现“省钱”目的

        部分地方表示,车改第一年,车停了、补贴发了,但车辆处置和人员安置却难以一步到位,仍要费用支撑,因此想要不冲破这条费用控制的红线,工作难度较大。

任性:一边拿车补一边享公车?

        3月31日,在广州举行的一个有广东省多个城市参与的工作座谈会上,记者惊讶地发现,去年已启动货币化公车改革的深圳市,8个与会单位的10名干部竟带有8名司机。

对策:车补应公开透明 接受监督

        强化监督力度,严防公车改革在操作中偷工减料或者跑调、走样,特别是要防止一些人每月领取着数百元、上千元的车补,私下里还偷偷享受着公车接送的待遇。

        车改的终极目的,就是“省钱”,就此来说,各地应该算好经济账,以确保车改之后公车支出是减少了而不是增加了,这是最起码的底线。不然,公车改革就背离了其初衷。

        首先要解决保留必要的公车保留几辆,保留下来的公车给谁用的问题?其次,要解决按职级发还是按实际工作用车情况发的问题;另外还要解决原有的公车如何处理的问题。

        新余对违反车改政策“既拿补贴又坐公车”200余人的处理,不但要从快从严,还要零容忍,拿出国家和地方一年来“打虎拍蝇”的力度和气势。

        “车补”是纳税人缴上去的钱,这种钱的使用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必须符合纳税人的意愿并受到纳税人的监督。“既拿车补又坐公车”的车改无疑是失败的,应当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上升到法律的层面进行惩罚。

微关联 +

2014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向社会公布,公车改革全面启动。

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每个单位根据编制总量和工作性质可保留5辆以内公务用车。

微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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