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协议
法律上希腊索赔已完全了结
1953年同盟国签订了《伦敦债务协定》,减免了德国一半的债务。1990年,苏联、美国、英国、法国和联邦德国、民主德国签署了有关德国统一的《最终解决德国问题条约》(2 4条约)。四个同盟国宣布从此放弃此前在德国持有的的权利与义务。
在这之间,1960年,德国与多个战胜国分别签订了双边协议,进行赔偿。希腊得到德国的赔偿共1.15亿马克,荷兰、比利时、丹麦等国也得到了赔偿。
20世纪70年代,德国赔了波兰14亿马克。“2 4条约”签订后,德国支付了180亿马克给苏联,其中包括对纳粹劳工的赔偿。
从法律上来讲,“2 4条约”后,同盟国已放弃了对德国的索赔请求,而希腊政府也批准了这一条约,所以德国认为,德国和希腊在二战赔偿问题上,已完全了结了。
希腊则认为,德国1960年的还款只是首期赔偿,剩余赔偿应在1990年两德统一后协商。
国际舆论则普遍支持德国。曾参与“2 4条约”谈判的欧洲议会议员古拉德说,尽管希腊深陷困境,但向德国提出二战赔偿仍然是一个“糟糕的主意”,她提醒希腊,欧洲是建立在道德选择之上的,“尊重法律,团结合作而不是复仇”是欧洲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