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军士长住上团职经适房 不少领导干部无房
据介绍,该旅这次分房既看职务资历更看成绩贡献,不少领导干部因分数较低排名靠后而未能如愿分房。这一结果看似有点“意外”,却赢得全旅官兵“点赞”。
政策法规链接
●服役22年以上的高级士官执行团职标准,服役17年以上不满22年的高级士官执行营级标准。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营房建筑面积标准》(中央军委[2009]9号文件)
●军队经济适用性住房,应当适应社会化保障的要求,采取集中统建、单位自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摘自《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总后勤部[1999]后营字第516号文件第二章第五条)
●军队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以两居室、三居室和四居室为主要户型,其面积参照各职级军队人员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设计。
——摘自《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总后勤部[1999]后营字第516号文件第六章第二十三条)
(曾吉祥、特约通讯员陈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