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军改革的历史经验
始终坚持以提高战斗力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打仗是军队的根本职能,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解放和提高战斗力。离开了检验改革成效的战斗力标准,改革就可能走样。坚持把提高战斗力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战斗力标准统一改革思想、衡量改革措施、检验改革成效,是我军改革的重要经验。
改革目标始终放在有效履行军队使命任务上。有效履行军队在不同时期担负的使命任务,既是改革追求的目标,也是衡量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党中央、中央军委就提出了建设现代化正规化国防军的目标。1953年底至1954年初召开的全国军队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确立了军队建设的总方针总任务。1956年,又确立了保卫祖国的积极防御战略方针。军队改革在军队建设的总目标总方针总任务和积极防御战略方针指引下全面展开,有力地加快了军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进程。我军在新中国成立后短短10年中,实现了由单一陆军向陆海空诸军兵种合成军队的转变,完成了我军建设史上的一次历史性飞跃。60年代前期在战备背景下进行的军队改革,根据不同部队职能任务,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编制原则,实行不同的编制。由于符合实际并留下充分的调整余地,在很长一段时间成为我军作战部队编制的基本依据。
改革重心始终放在提高作战指挥效能、生成新质战斗力上。通过减少领导指挥层级、缩短指挥流程,逐步由横窄纵长的垂直树状体制向横宽纵短的扁平化体制转变。20世纪50年代,我军的军区体制由四级改为三级;60年代,将总部机关二级部以下由部——处——科体制改为部——处两层;90年代末期,部分陆军集团军实行军旅营体制。这些改革都为实现合成、高效、灵活作战指挥创造了条件。我军历来重视以发展新型作战力量引领体制编制改革,努力改变严重制约我军战斗力提升的军兵种结构、比例不够合理等问题。50年代初期,党中央、中央军委确定军队建设的重点是陆军技术兵种部队和空军,使我军新型作战力量特别是空军力量得到飞速发展。从1950年10月至1954年初,空军共组建了28个航空兵师70个航空兵团,拥有各型飞机3000余架;50年代中期,党中央、中央军委高瞻远瞩地作出发展国防尖端技术的战略决策,并从60年代中期开始实现历史性突破,组建第二炮兵,使我军拥有了一定的战略核反击能力和战略威慑能力;七八十年代,在国防费不足和军事技术水平不够高的情况下,我军组建扩建陆军航空兵等新型作战力量;90年代以后,我军大力发展新型作战力量,大幅提高了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