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军区协同地方有关部门依法建立健全烈士遗属优待抚恤制度机制

方汉 绘
写在前面
松柏无语年年青,明月千古照离人。又临清明,我们格外怀念那些为国捐躯、为民赴难的英烈。
英烈壮举既来源于正义事业的召唤,也来源于其家庭无私无畏的默默支持。当他们的浴血拼搏、流血牺牲成为过往,我们无法让英烈重生,但可以倾其所能,让烈属过得好一些;我们无法唤醒沉睡的英魂,但可以竭尽全力,让他们的家庭和后代感受到恒久的光辉和温暖。
敬仰英雄的民族,才会群星闪耀;厚待烈属的民族,才会英雄辈出。多想想烈属的冷暖疾苦,是对英烈最好的祭奠;以健全而严格的法规保障英烈的尊严、烈属的荣光,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成熟的标志。
春分这天,河南省新郑市和庄镇74岁的烈属王林生收到一份市里送来的“大礼包”——市人武部每年对其两次走访慰问、和庄镇武装部与其结成帮扶对子、市民政局送上一张免费体检卡、住建部门把其住房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如今,像王林生这样享受优待的烈属,河南省有2万余人。
建立三项走访慰问制度——
英雄远去,我们不能遗忘英雄亲人
“英雄用生命为我们换来幸福生活,我们绝不能在和平时光里遗忘英雄的亲人。”河南省军区领导介绍说,作为兵员大省,河南省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烈士褒扬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军地联合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制度、走访慰问现役军人家庭制度、日常接访走访制度等一系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适应、与拥军优属传统相承接,具有本地特色的烈属优抚制度机制。
“走访慰问烈属是走亲戚,不是走形式。”汝南县县委领导介绍说,省政府规定,每年在八一、烈士纪念日和春节前后,各集中一个月时间慰问一遍优抚对象;推进民生工程优先考虑烈属实际困难;对烈属实行“首访负责制”,让烈属充分享受优待,并把这些政策落实情况与省级以上的“双拥模范城”评选和年度民政工作评先挂钩。
2014年除夕夜,淮阳县郑集乡退伍战士郑春光为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冲入火海,献出年仅23岁的宝贵生命,被河南省委追认为烈士。该县人武部每年牵头,陪同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前往郑春光家里走访慰问,并协调乡政府为其父亲郑庆兵的水果摊办理免税手续。郑庆兵感慨地说:“党和政府常惦记着俺,俺非常珍惜烈属这个荣誉!”
创新“三级服务网络”模式——
英雄不参与收获,我们要为英雄亲人服务到家
去年8月,临颍籍战士李远航在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救援中牺牲,烈士父母陷入撕心裂肺的悲痛中。
李远航安葬仪式结束当天,临颍县民政局、县人武部和街道办事处人员上门为其父亲办理失独烈属档案,签订一份帮扶协议、建立一张联系卡,并指派一名心理医生为其父母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对烈属优抚不能等到有忧再来抚,各级要想到前头、走在前列,把各项相关法规落到实处。”河南省民政厅优抚处处长卓厚敏介绍说,从2015年开始,河南创新推行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模式,改进和创新烈属优抚的方式方法。
县民政局建立优抚对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本县包括烈属在内的优抚对象检查监督、受理诉求、法律援助、化解突出矛盾等工作;乡镇(街道)民政建立优抚对象服务站,主要负责对本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包括烈属在内的优抚对象进行跟踪服务、技术指导、开展帮扶等工作;村(社区)党支部、村民(社区)委员会建立优抚对象服务站,每个村(社区)选聘1名政治觉悟高、服务意识强的优抚对象作为联络员,定期了解烈属等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及时反映各种需求。
“对我们真亲呢。”鹿邑县真源办事处烈属刘自庭激动地告诉记者,他老两口年老体弱,住房年久失修。去年秋,当地优抚联络员了解情况后,及时向上级反映。该县民政局依据相关法规给他家协调3万多元维修经费,又组织人员帮助施工。
据省优抚处统计显示,去年,全省优抚联络员反映的烈属宅基地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等163个问题全部得以依法妥善解决。
开展“三送”服务活动——
英雄挂在心头,我们与英雄亲人心贴心
“他们带着我看新区建设、逛公园,我这个老太婆,还是头一次来郑州哩。”3月23日,鲁山县麻仓头乡的烈属李秀英向记者讲述她参加省里组织的短期疗养感受——
去年,河南省民政厅下发《关于组织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的通知》,要求各级重点推荐烈属。从去年3月下旬开始,他们共组织8期、每期125人的短期疗养。
李秀英的儿子在边境作战中牺牲,多年前老伴去世,一直独居生活。去年,她的住房成为危房,鲁山县民政局协调乡规划办依照相关法规为她落实危房改造款8000元,乡政府和民政局分别帮扶5000元和20000元,帮助她建起4间水泥结构平房。
“烈士为我们今天的好日子牺牲生命,我们为让烈属过上好日子,投入再大都是应该的。”河南省民政厅领导介绍,他们在国家抚恤金标准基础上再提高30%,城乡每年每人发放优抚金分别达到19120元、14510元。同时,保障烈士子女的基本生活,对城乡无工作60岁以上的烈士子女按每人每月130元补助,实行社会化发放,由省财政核拨专款下达。
不断完善的法规体系,让烈属优抚工作日益走上法治化轨道。去年7月,河南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又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建立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制度,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帮扶”活动实施意见》,对烈属新建住房每户补助1.2万元,旧房修缮每户补助5000元;烈属就医,定点医院对其住院费用“二次报销”,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省荣军医院,每年为全省包括烈属在内的优抚对象开展1次巡诊、查体活动。
“狼牙山五壮士”之一的宋学义有3个子女在家务农,沁阳市民政部门为他们分别办理60岁烈士子女待遇和低保。小女儿宋小娥开按摩诊所,市里依据相关法规为她减免水电费和税收,她说:“烈属办什么事政府都讲法规、给优待,我发自内心地感到光荣。”(田磊 冯航 特约记者 王根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