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咳露等药品滥用成瘾 花季少年身陷“亚毒品”之害

6月26日,西藏自治区禁毒委员会在拉萨市人民体育场组织焚烧毒品。
替代品仍在合法销售,“地下”交易愈发隐蔽
2015年5月1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非处方不得销售。各地公安机关也严厉打击违法贩卖“止咳药水”等“亚毒品”行为,仅沈阳一地就在2015年查处了350名滥用“止咳药水”人员。
缉毒工作人员走访发现,一些“有瘾”的青少年会去药店买小儿止咳露、惠菲宁等替代品,而这些替代品目前仍是非处方药,里面麻黄碱和可待因含量虽然相对较少,但大量服用也可能上瘾。
此外,随着物流渠道的畅通和网络社交平台的兴起,“亚毒品”交易更显隐蔽。沈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缉毒二大队大队长王显光表示,现在毒品交易鲜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传统模式,多通过微信红包转账,贩毒者把药品放在指定地点,离开后购买者再取货。“批发商之间也是先期微信或支付宝转账,道路错车时开个车窗把药品扔进去,隐蔽性很强,取证难。”
记者调查发现,“止咳药水”等“亚毒品”成为管制类药品后,只能从医疗机构购得,于是一些医药代表和基层卫生工作者滥用职权,利用乡村卫生院、社区医院名义从医药公司截留药品,再卖给贩毒人员从中获利。
今年6月初,沈阳市公安局破获的一起违法贩卖“止咳药水”案件中,山东济宁、重庆秀山县等地的乡村医生、医药代表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套购国家二类管制精神药品,将8000多瓶“联邦止咳露”“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等药品伪装成洗发水、化妆品贩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