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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不报就是对党不忠

2017年05月22日 09:42:57 来源: 解放军报

    前段时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报告工作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请示报告不是小事。作为一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这是应有的组织观念和规矩意识。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是检验领导干部对党组织是否忠诚老实的重要标志,是衡量领导干部是否清正廉洁的重要标尺,是诊断领导干部是否“带病”的重要依据。

    “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隐瞒不报就是对党不忠诚、做人不老实的具体体现,也是党员政治品质不合格的表现。陈云同志曾指出:“党员对党隐瞒应该向党报告的事情是极端错误的。我们共产党不允许党员有这样的行为。”我们党是言行一致的党,“不允许任何党员对党讲一句假话”。每名党员都应该坚决听党指挥、对党忠诚、向党看齐,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正风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制度篱笆越扎越紧,从扩大抽查比例,到“凡提必查”;从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列入违反组织纪律的负面清单,到这次《规定》《办法》的出台,都清楚地表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日益深入人心,推进力度越来越大,作用发挥越来越好,已经成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一把利器。

    然而,现实中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方面,还存在瞒报、漏报、错报等现象。有的思想上不重视,能敷衍就敷衍,能应付就应付,搞“模糊数学”;有的对房产、理财、股票等重要信息,故意化多为少,搞“选择性隐瞒”;还有的年龄是假的,学历是假的,婚姻是假的,搞“假面舞会”。比如,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只申报了2套房产,巡视组却核实出12套。如此瞒报不但未能瞒天过海,反而成了举报线索,姚木根最终身陷囹圄。

    瞒报非小事,说谎有代价。修订后的《规定》,进一步突出了“关键少数”,报告事项内容更加突出与领导干部权力行为关联紧密的家事、家产情况,增加了抽查核实的规定。新制定的《办法》,为今后严肃处理不如实报告的行为划出了底线,亮出了红线,为更加有效地强化查核结果运用提供了遵循。出台这两项党内法规,总结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做法,顺应了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的新期待,有利于实现从个案惩处的治标向制度性治本转变。

    徒法不足以自行。各单位应坚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抓紧抓好两项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让制度落实到位、落地生根。应加强抽查核实,敢于较真碰硬,对不如实报告或者存在其他问题的要严肃处理,不让“小毛病”发展成“大祸害”,切实维护两项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其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更大作用。(69243部队 刘小军)

【纠错】 [责任编辑: 王楠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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