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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安局认真做好污染天气的预警和交通安全和绿色出行宣传提示

2019年11月27日 08:51:46 来源: 新华网

    2019年,福建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采取“五项举措”持续创新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及时通报政府职能部门对污染天气的预警,广泛宣传绿色文明安全出行的重大意义,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实践绿色文明安全出行活动。

    深入开展协调沟通,促进防治污染天气预警更加顺畅。交警支队督察指挥大队加强与省总队指挥中心、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局指挥情报中心等上级部门的协调沟通,主动与交通局执法大队、行政执法部门、气象、防汛排涝部门、高速交警、急救中心、电视台、电台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一旦发生恶劣天气或突发事件,主动联系沟通,切实发挥部门协调作战能力,全力配合做好恶劣天气或突发事件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

    深入开展主题宣传,促进绿色文明安全出行理念传播更加广泛。交警支队宣传科结合泉州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各地积极联合文明办、交通、城管等部门广泛开展了“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公交车进校园宣传服务活动、“我的公交我的城”绿色出行宣传周等绿色出行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社会群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积极深入辖区公交客运企业、校园、驾校、社区、车站等单位,通过举办讲座、张贴挂图、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开展绿色文明安全出行宣传;主动与公交客运企业共同研究探讨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无障碍出行事宜,鼓励和支持城市公交企业加快无障碍车辆投放更新和车载服务设备升级,更好地满足无障碍公共出行需要。各地通过开展多样化、富有群众参与性的宣传和体验主题活动,动员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共同发声,做好倡导绿色出行、文明出行和安全出行的宣传者、传播者和践行者。

    深入开展宣传提示,促进警示教育效果更加明显。借助电视、交通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公安交警部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绿色文明安全出行常识和理念宣传提示。一是针对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段、点段的交通特点,依托交警指挥中心和泉广904交通之声广播常态化开展交通出行高峰期的实时路况指引;二是每逢重要节假日提前向社会公布节日期间可能发生的事故多发点段和易拥堵路段,加强出行预警提示,引导车辆安全出行和避免交通拥堵,减少因车辆滞留增加的废气排放;三是在新闻媒体和交警新媒体开辟曝光台,加大力度整治和曝光机动车闯红灯、违停、争道抢行、不按规定让行和报废、拼装车辆以及社会车辆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共享单车专用停车位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公交车、共享单车等车辆安全、畅通行驶;四是通过发布“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红黑榜,通报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客货运输企业,表扬文明守法的集体和个人,引导城市公交、客货运、出租汽车等企业加强文明交通创建,督促企业驾驶人自觉守法、文明驾驶。

    深入开展志愿劝导活动,促进服务水平更加高效。联合文明办、共青团、城管等单位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文明出行 利家宜业”新风行动、“共享单车·文明骑用”绿色文明出行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在城区各主要路口协助交警劝导非机动车闯红灯、闯入机动车道、超员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主动规劝、制止不文明交通行为发生。围绕节能减排绿色出行,积极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分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整理停放混乱的共享单车,引导市民文明骑用共享单车,遵守交通规则,不走机动车道,积极践行绿色文明安全出行理念。

    深入开展以奖促管活动,促进文明风尚更加弘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市委宣传部、文明办、交通等六个部门在全市开展“泉州好司机”竞赛评选活动。石狮市公安交警等四个单位联合举行全年无交通违法车辆(车主)抽奖活动,对交通安全文明守法的优秀车主、驾驶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实行以奖促管,有效弘扬“文明行车我带头”社会风尚。同时,围绕“公交优先、绿色出行”主题,协同公交公司开展“优秀驾驶员”评选活动,选出公交行业好司机,倡导绿色出行,加大行业的宣传力度,扎实推进绿色出行和公交行业发展。

【纠错】 [责任编辑: 蔡琳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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