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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证?为什么要办理公证?公证有哪些特点?根据法律规定,伪造、变造公证会受到什么处罚?



  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在我国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公证具有以下法律特证:

  1. 公证是国家专门司法证明机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一种特殊的证明活动。公证职能由国家专门设立的司法证明机构依法统一行使。公证具有权威性、可靠性、广泛性和通用性等特点,不受行为、国籍、地域的限制,并在国内、国际都通行使用。

  2. 公证证明的对象是没有争议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件、文书。法律行为是指如收养子女、赠与等设立、变更、终止法律上权利义务的行为。法律意义的事件和文书,是指如婚姻关系、意外事件、证据材料、文件上的签名属实等。

  3. 公证书在法律上具有特定的效力和普遍的法律约束力。公证书具有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还是有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形式要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公证的法律行为,在办理公证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4. 公证是一种非诉讼活动,是预防性的法律制度。公证机构通过其证明活动,预防纠纷的发生,为解决纠纷提高可靠的证据。

  公证活动通常是在纠纷发生前进行,通过证明无争议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件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非诉讼活动,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消除各种纠纷隐患,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冲突,防患于未然。以公证文书的法律约束力,促使当事人认真履行义务,对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公民应尽可能地运用公证这一法律制度来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公证事务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我国办理国内公证业务的机关是县以上的公证处。国外的公证业务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

  公证书具有很强的法律证明效力。它是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事实的根据,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和撤销。对于同一事项,即使有其他证明与公证证明不一致的,人民法院也以公证书为准。只有当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时,原公证处或者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门才能撤销公证证明,或者由人民法院依法确定其效力。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于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和与其有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若存在提供伪证,骗取公证书的行为,并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冒用公证人员、公证处名义进行证明活动,伪造、变造公证书、公证处印章或者拒绝、阻碍公证员依法执行职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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