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岛保护法草案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海岛领海基点的义务
· 有居民海岛的开发建设必须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
· 破坏海岛生态系统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无居民海岛属国有 开发利用有明确规定
· 我国实行海岛保护规划制度
· 我国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海岛保护等活动
· 我国立法严格限制采挖海砂及填海围海等行为
· 授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
· 守护美丽的“海洋明珠”——写在海岛保护法出台之际
· 中国立法强化海岛环境保护
·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 中国拟立法明确:在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开展旅游活动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我国拟立法明确无居民海岛属国有
· 在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开展旅游活动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损毁或擅自移动领海基点标志将受治安管理处罚
· 有居民海岛的开发建设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海岛保护法草案不再规定海岛保护规划期限
· 海岛保护法草案三审删去有关规划期限的规定
· 海岛开发利用必须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
· 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划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将有规范
· 我国将对特殊用途海岛进行“特别保护”
· 我国立法明确海岛保护规划体系
· 我国立法对特殊用途海岛进行特殊保护
· 我国立法严格限制填海连岛工程等破坏海岛生态的行为
· 中国将首次立法保护海岛
· 让祖国的海洋明珠更加璀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