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策划:周锡生 本期策划:黄庭满 编辑:杨眉
核心提示  
  行政诉讼通常被称为“民告官”。最高人民法院15日发布了《关于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行政案件受理,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切实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问题。“民”和“官”作为平等的诉讼主体,如何降低公民的维权成本?“民告官”的难题将如何破解?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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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告官”不再难,需要多方合力
  法院不受任何外界因素干扰审判案件,是法治精神的核心价值,也是追求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要实现法院独立审判的终极目标,不能仅靠司法机关自身的努力,而需要多方合力。民告官难,往往难在司法之外。 [详细]
· “民告官”是“以卵击石”吗?
· 该如何保护“民告官”
· 扩大受案范围 降低立案门槛是当务之急
· “民告官”和解之路值得提倡
  近年来,我国“民告官”案件基本呈高位运行、逐年递增趋势。“民告官”的不断出现,被认为彰显国民维权意识的觉醒和法治意识的增强。然而,随着案件不断上升,“民告官”的难处也不时显现:立案难,干预多,不执行。此次《意见》出台剑指“立案难”,“民告官”难题是否由此破解,我们拭目以待,希望能够看到来自公共管理部门更多制度善意的释放与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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