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报道
 
· 授权发布: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解释(草案)》的说明
·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在京闭幕 吴邦国主持并讲话
· 授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第三修改议定书》的决定
· 授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解释
· 稳物价在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人员热议价格调控
·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解释
· 刑诉法修改释放积极信号
· 张平:全球经济复苏充满变数
· 从计划执行报告透视“十二五”开局
· 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超过12.8亿人
· 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预算执行报告和计划执行报告
· 谢旭人: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 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资金已全部下达
· 国家将继续把稳物价作为宏观调控首要任务
·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八次委员长会议举行
· 聚焦刑诉法修改:铲除刑讯逼供滋生的“土壤”
· 谢旭人:下一步将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 谢旭人: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范围扩至60%
· 谢旭人:1至7月全国公共财政收入同比增长30.5%
· 谢旭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
· 刑讯逼供,如何不再重演?——关于修改刑诉法的对话
· 刑诉法大修的七个亮点
·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热议延长退休年龄
· 我国拟修法使未成年罪犯不再“一失足成千古恨”
· 我国完善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防止“以保代放”
· 刑诉法修改:“被告人认罪案件”将规定简化审理
· 避免发回重审“踢皮球” 刑诉法将完善二审程序
· 我国拟修法追缴腐败分子、恐怖分子违法所得
· 中国成唯一老年人口超1亿国家 直面老龄化社会挑战
· 执法检查组建议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5年来全国法院受理赡养纠纷案件逐年下降
· 刑事辩护困局待解——修法保障律师会见嫌犯和阅卷权
·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保障疑犯、被告人获得辩护权利
· 保密还是通报 刑诉法拟修订条款会否让律师为难
· 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香港基本法释法草案
· 证据为王——透视刑事证据法条在刑诉法中的增修
· 基数大 增加快 困难多——我国人口老龄化现六特点
· 破解“证人出庭难” 刑诉法修改拟强制证人出庭
· 中国拟批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第三修改议定书》
· 我国拟修法细化逮捕条件
· 我国拟修法进一步遏制刑讯逼供
· 刑诉法修改完善监视居住措施
· 全国各类老年大学在校学员超过430万人
· 我国社会养老服务稳步推进 各类养老机构达到近4万家
· 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基本确立
· 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 养老护理员仅30多万人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香港基本法释法草案作说明
·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关于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 吴邦国主持
· 重大犯罪案件嫌疑人被告人潜逃死亡或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 可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逮捕后 检察院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的程序
· 24日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设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 对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 听取辩护人意见
· 除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的案件外 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中国拟修改刑诉法 不再强求“大义灭亲”
· 刑诉法修改系公私两权博弈 观念进步倒逼执法文明
·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今审议 拟从制度遏制刑讯逼供
· 刑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严禁刑讯逼供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证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 法院可强制其到庭
·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开幕 将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等
·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在原有规定证据外 增加规定电子数据等
·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 应在看守所内对其进行讯问
· 人大常委会会议今起举行 将审议刑诉法修正案草案
· 吴邦国主持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七次委员长会议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修订 "常回家看看"有望成法定义务
· 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引热议 专家:增强可操作性
· 李建国在云南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
· 刑诉法时隔15年重新修改 “大义灭亲”将被颠覆
· 专家论刑事诉讼法修改 应重点改造羁押性强制措施
·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 禁强迫自证其罪亲属可拒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