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体制改革仍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建立健全财政科学定位、财政政策支撑、财政资金分配、财政绩效管理、财政监督长效、财政公开透明机制,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关键词:市场决定作用 深化财政改革 现代财政制度
参加中央党校本期“经济建设与经济体制改革”专题进修班学习,收获颇多,进一步认识和坚定了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我们课题小组择选财政改革专题进行了思考研究,现汇报如下。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明确要求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当前,无论是财政改革,还是现代财政制度建设,都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突出现代财政理念,符合财政发展方向,体现财政改革实效,引领社会发展潮流。财政部门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以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全国人大新修订的《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进一步吃透精神、掌握要义,聚焦重点、突破难点,积极适应、服从和服务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遵循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健全财政体制机制。
一、建立财政科学定位机制
牢固树立市场意识,坚持市场无形、财政有形,市场无限、财政有限,市场有力、财政有为,市场有序、财政有效的原则,不断提高财政科学调控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准确定位财政与市场的关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解决财政职能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财政重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关乎基础、前沿、底线和市场失灵的领域,积极补齐短板,更好地发挥政府在保持经济稳定、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市场监管、创新社会管理、强化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作用,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支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建立财政负面清单机制,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事业单位去行政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市场能够做的、交给市场去做,能够支持市场做的、支持市场去做,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更好地发挥市场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重要补充作用。二是准确定位财政与国家治理的关系。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完整、规范、透明、高效的现代预算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在转变政府职能、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共事项的受益范围、信息的复杂性和不对称性以及省市县的自主性、积极性,合理划分省市县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省级以上继续下放财政资金项目审批权,强化省级以上的监管责任和市县的分配、管理责任。省级对市县更多的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规范化地给予支持,着力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建设。三是准确定位财政与民生的关系。针对市场机制不能很好地解决公共产品供给和收入分配公平问题,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倾力保障民生、保障基本、保障重点,更加注重统筹兼顾,特别关注并积极服务弱势群体、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多雪中送炭。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认真落实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的民生政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支持帮助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急事、难事。维护和规范由市场形成的初次分配秩序,通过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手段对收入再分配进行合理调节,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促进共同富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完善财政政策支撑机制
充分发挥财政税费政策的牵引作用、财政产业政策的综合效应和财政金融政策的叠加效益,着力构建更加公开公平的财政政策体系。一是完善财政税费政策。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清理规范对区域、对企业、对个人等财税优惠政策,凡属市场能发挥作用的,财税等优惠政策逐步退出;凡属市场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公共财政主动补位,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公平市场竞争环境。继续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积极落实结构性减税,规范涉企收费,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从财税政策层面调动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优化发展环境。主动跟进税制改革,结合“营改增”等税制改革,加快推进资源税、房地产税等改革,积极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地方税体系,增强地方政府履职尽责的财力基础。二是完善财政产业政策。全面分析和评价出台的财政产业政策,对有效管用的政策继续严格落实到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坚持定点发力、精准施策,及时完善和出台新的政策举措,符合市场要求的,财政就给予支持,不符合市场要求的,财政就不予支持。对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和合作组织发展壮大,提高村级自身“造血”能力。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优化资金投入方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融合发展。对现代服务业,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激励作用,积极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支持建设服务业集聚区。三是完善财政金融政策。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各项财政金融政策,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财政融资方式,拓宽财政融资渠道。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注资政策性担保机构,支持担保体系建设,放大财政担保倍数,促进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引导私营企业和个人投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领域。对供水供气、垃圾处理等可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公益性项目,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对难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确需政府举债的公益性项目,政府进行债券融资。对于一些重大跨区域性的基础设施工程,比如铁路建设、公路建设、水利、新型城镇化建设,可以通过财政注入资本金的形式,带动平台的融资发展,推动和银行的合作融资,放大政府债务融资倍数。
三、优化财政资金分配机制
强化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财观念,有效聚集财力,合理分配财力,把钱用在刀刃上,切实用好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一是科学编制财政预算。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的统筹衔接和调入机制,提升政府统筹配置财力资源能力。探索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建立跨年度中期预算平衡机制,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预算的可持续性。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分清轻重缓急、排出先后顺序,握紧资金拳头、找准资金投向,确保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保障部门事业发展的合理需要。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资金运作,围绕结转结余资金、国库现金、专户资金和社保基金等领域,加大盘活和市场运作力度,减少结转结余资金沉淀,唤醒财政沉睡资金。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资源,坚持节约、集约并重,对资产处置、出租、出借和资源收益实行统一评估、统一招租,变资产的闲置浪费为流动有效资源,把资产资源变成现金流,全面激活政府各类要素资源。盘活国有企业资产资源,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管,鼓励引进民间资本,支持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盘活农村集体“三资”,探索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登记管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等制度,支持引导和鼓励村集体盘活村级集体“三资”,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创新专项资金分配。压缩专项转移支付,将涉及扶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资金,进行同方向、同领域、同类别系统整合,减少直至取消竞争性领域的专项资金。引入竞争性分配机制,以公开评审、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将专项资金分配从“一对一”的单项审批安排,转为“一对多”选拔性竞争安排,使专项资金分配更加科学、高效。创新涉企资金管理方式,建设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涉企项目资金的信息归集、规则比对、预警审核、数据分析、监督检查,防止企业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无效申报、虚假申报。四是强化政府服务供给。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将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向养老、社会管理、公共安全等领域拓展。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结合、与预算编制相结合、与预算执行相结合、与政府采购相结合,逐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培育和发展社会服务组织,在保基本的情况下,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领域相关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方面人群的需求,实现“费随事转”、“养人”向“办事”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