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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棚改梦正圆

2015年02月10日 10:31:47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2月10日电(记者陈磊、杜宇、任会斌)“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诗圣杜甫发出的喟叹,回响千年,如今正在变为现实。

    近些年,随着我国大规模实施城市、工矿、林区、垦区等各类棚户区改造工程,亿万棚户区居民正陆续告别忧居,圆了安居、宜居、优居梦。

    两千多万户居民“出棚进楼”

    73岁的魏清莲,是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北梁棚户区的老住户。新年伊始,她和儿子在新落成的北梁新区各分到一套约63平方米的棚改安置房,喜迁新居。

    新房分配前已装修好,洁白的墙面和塑窗,光亮的地板砖,小客厅里摆着沙发、茶几和冰箱等几件家具,布置得简单而整洁。隆冬时节,塞外寒气逼人,魏清莲的新房里却温暖如春。

    “跟住梁上时比,就像换了天地,做梦也想不到老了还能赶上国家的好政策!”魏清莲感慨地说。

    北梁棚户区占地13平方公里,改造前有居民12.4万人,是全国最大的集中连片棚户区之一。这里90%以上是房龄超过50年的土木结构危旧房,一房住多户和一户住三四代人的现象普遍;街巷狭窄弯曲,有的仅能容一人通过;平均400多人共用一处旱厕,无暖气、燃气和下水道、消防等设施,居住条件恶劣。

    2013年,包头市在中央和自治区支持下,举全市之力全面启动了北梁棚改工程。“到去年底,我们提前1年完成了全部5.36万户、430万平方米房屋的征拆任务,并且已经让3.1万多户、6.36万人住进了新楼房。”包头市市长包钢说。

    北梁棚改的进展,只是全国棚改成果的缩影。

    加快棚户区改造,圆亿万居民的安居梦,是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部署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举措。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棚户区改造经验交流会上获悉,到去年底,全国已经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约2100万户,其中改造城市棚户区1470万户、林区棚户区159万户、垦区棚户区184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281万户,大批居民“出棚进楼”,改善了居住条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说:“棚改是重大民生问题、发展问题,把这项工作放到经济发展新常态中来审视,具有更为深远的重要意义。加快推进棚改,顺应了人民群众对改善居住条件的期待,能增加消费和投资、助力经济增长,可以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竞争力。”

    啃“硬骨头”做好百姓“天大的事”

    对百姓而言,棚改不单是住房条件的改善,更是命运的转机,是“天大的事”。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棚改都是绕不过的坎。

    从2008年起,我国已实施棚改多年,资金投入、用地供应、信贷扶持、税费减免等棚改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也日益完善。然而,目前不少地方待改造的棚户区往往是商业开发价值小、资金平衡难度大的“硬骨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分析说,这些棚改项目面临的资金筹措难、拆迁难等问题更加突出。特别是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不少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困难,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公租房、依托商业开发实施改造的棚改项目,推进都受到影响。

    用地及时足量供应,是顺利实施棚改的重要前提。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范勇说,近年来,自治区规定棚改年度供地计划优先安排和新增用地单列、单报、单批、单供,未完成棚改供地任务的地区,一律停止商业开发土地供应。

    北京、河北、江苏等省份采取类似的措施,均取得好成效。比如,过去4年内通过类似的做法,河北省已累计安排棚改安置房用地3.8万亩,江苏省实现年均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约1.2万亩。

    大规模推进棚改,巨额资金从哪儿来?

    记者了解到,2011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共安排中央补助资金7092亿元,对各地棚改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给予了有力支持。

    金融机构贷款,也对全国棚改发挥了稳定有力的“供血”作用。统计数据显示,至去年底,各地已累计从金融机构获得棚改贷款1.6万亿元,其中保本微利的开发性贷款占一半以上。

    各地还创新机制,综合利用企业债、私募债、公积金贷款、社保和保险资金等多渠道筹措棚改资金。比如,近年来浙江省已累计推进公积金贷款、社保资金、保险资金等融资120亿元,争取棚改企业债140亿元、私募债600亿元;内蒙古通过企业债券累计募集棚改资金204亿元。

    收官之年 棚改圆梦再发力

    “十二五”期间,国家规划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据住建部统计,至去年底已经开工兴建了3200多万套。

    齐骥说,今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为了加速改善民生,今年会按照中央要求,在去年各类保障房和棚改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700万套、基本建成480万套基础上,进一步推进,预计改造项目比去年还要多一些。

    陈政高表示,要积极推广棚改货币化安置,提高安置工作效率;要加大督查力度,实施台账管理;要加强与国开行的协作配合,协调解决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改、完善棚改融资长效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据了解,部分地区已在棚改货币化和回购房源异地安置上进行积极探索。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商向东说,经过多年探索,该省棚改已经由大规模集中建设进入到“分散化、货币化、市场化”阶段,货币化不是简单的拿钱走人,而是在合理补偿基础上,通过市场筹集中小户型待售商品房等房屋作安置房源,政府组织团购和适当补贴税费,开发企业让利10%到30%左右,让棚户区居民自主选购。2014年该省以这种方式已安置4.1万户。

    去年陕西省也在尊重民意基础上,货币化安置7.69万户,占比由最初的不足3%提高到34.9%。

    商向东等人说,货币化安置能满足居民以较低价获得实物住房的要求,有利于实现先安置、后拆迁,提前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又大幅缩短了棚改工程周期,减轻了地方财政压力。同时,实现困难群体分散安置,利于其融入社会,有助于避免集中安置带来的后续管理等难题。

    货币化安置还有利于满足居民的多样化需求,提高了其对小区环境和房屋质量的满意度,而且实现了安置市场化,释放了刚性需求,消化了市场待售房,带动了投资和跟住房有关的各种消费。

    政府之手、市场之手与亿万棚户区居民之手紧握在一起,托起了一个又一个人的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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