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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通过环境公益诉讼保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2015年03月30日 19:55:38 来源: 中国青年网

北京3月30日电(记者 廖书曼)3月26日至29日,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在海南举行。3月29日,在“金砖国家大法官对话 ‘重典’治污:司法的力量”分论坛上,中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支持环境诉讼的发展,是新环保法的新突破。全国法院通过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中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资料图

周强认为,新环保法将生态环境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新环保法将过去提到的环境保护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修改为经济社会发展要保护生态环境。人类的发展要考虑到当代人的利益,还要考虑到子孙后代的利益。也就是说当代人不能把子孙后代的饭都吃掉,也就是我们经常讲的可持续发展。只有推动可持续发展,这个发展才是科学的,才是健康的,才是可持续的。”

近年来,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环境污染方面,我国法治建设呈现出一系列重要的动向。周强指出,《新环保法》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制订司法解释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的惩治力度。与此同时,支持环境诉讼的发展,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鼓励民间环保团体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环保法》要得到有效实施,司法起着重要作用。对于跨区域的环境污染案件,如何使案件的审理更加公平也是需要关注的问题。“中国法院采取的指定管辖正是为了解决案件审理的主客场问题,保障案件审理公平公正。”周强说。

[责任编辑: 华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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