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 国际 港澳 台湾 财经 法治 社会 纪检 体育 科技 军事 文娱 图片 视频 论坛 博客 微博
新华网 > > 正文

食药监部门:夏秋季节食用织纹螺需谨防中毒

2015年05月21日 09:41:51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5月21日电(记者郭圻)针对社会上发生的多起食用织纹螺等食物引发的中毒案例,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夏秋季节是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尽量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

  据食药监部门介绍,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蛳螺、麦螺或白螺等,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其外形特征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

  织纹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会在短时间内侵蚀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5分钟,最长4个小时。特别是赤潮期间,织纹螺因吞食河豚卵或摄食“赤潮”中的有毒藻类、富集和蓄积藻类毒素,毒性更强。

  食药监部门表示,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消费者如发生中毒症状,应立即自行催吐,并到医院就诊,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应当及时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 陈剑 ]
新华炫闻客户端下载
010020020110000000000000011107001115357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