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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三水区:新录用公务员须基层锻炼一年

2015年05月29日 17:51:24 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本报佛山讯(通讯员宋秋婵)近日,广东佛山市三水区出台了《关于加强区直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的工作意见》,要求今后所有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先到镇街锻炼一年。《意见》规定,全区区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新录用公务员正式报到后,由区委组织部根据各镇街机关的用人需要、人员编制规模、新录用公务员的专业特长、考录职位要求等情况,统筹分配到各基层单位锻炼一年,主要安排从事基层党建、信访接待等一线岗位工作。新录用公务员在基层锻炼的经历和表现作为今后对其转正、使用、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 华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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