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
国际
财经
高层
理论
论坛
思客
信息化
炫空间
军事
港澳
台湾
图片
视频
娱乐
时尚
体育
汽车
科技
食品
首页
时政
国际
港澳
台湾
财经
法治
社会
纪检
体育
科技
军事
文娱
图片
视频
论坛
博客
微博
新华网 >
> 正文
广东佛山市三水区:新录用公务员须基层锻炼一年
2015年05月29日 17:51:24
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评论
0
分享
打印
字大
字小
本报佛山讯(通讯员宋秋婵)近日,广东佛山市三水区出台了《关于加强区直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的工作意见》,要求今后所有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先到镇街锻炼一年。《意见》规定,全区区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新录用公务员正式报到后,由区委组织部根据各镇街机关的用人需要、人员编制规模、新录用公务员的专业特长、考录职位要求等情况,统筹分配到各基层单位锻炼一年,主要安排从事基层党建、信访接待等一线岗位工作。新录用公务员在基层锻炼的经历和表现作为今后对其转正、使用、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 华政 ]
新华炫闻客户端下载
010020020110000000000000011102191278578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