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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实施区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便民措施

2015年10月02日 12:58:00 来源: 央广网

央广网呼和浩特10月2日消息(记者郑颖)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从10月1日起全面实行区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便民措施,并确保群众在公安机关受理之日起30日内领到证件,这将有效解决区内居民因证件丢失、损坏、有效期满等原因在异地不能办理身份证的问题。

截至2014年6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内跨旗县的流动人口共计151万,无法在区内跨地办理身份证业务一直是群众反映较多的实际问题。去年以来,内蒙古投资1200万元对全区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对户口“重、错、假”以及身份证重号等问题进行了清理整顿据统计,

内蒙古将在每个旗县区最少选定一个户政大厅或派出所作为首批异地办证受理点,承担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群众可就近选择受理点办理、领取身份证,无须返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纠错】 [责任编辑: 华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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