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金明:依法治市要遵从依法行政的“三律”

2015年03月10日 17:33:01 来源:新华网

    2015年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蚌埠市委副书记、市长白金明做客新华访谈,与网友分享他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体会和期待,以及介绍建设法治蚌埠的规划部署。图为白金明在访谈现场。 新华网 陈竞超 摄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 3月10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蚌埠市委副书记、市长白金明再度做客新华访谈,与网友分享他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体会和期待,并介绍建设法治蚌埠的规划部署。

    白金明介绍,蚌埠作为一个老工业基地城市,也是一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迅猛的城市,有着悠久的文化历史和法治传统。近年,蚌埠市荣获了“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被确定为全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是安徽省唯一上榜的城市。目前,全市共有4个国家级、31个省级、200多个市级和几百个县区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可以说法律的土壤深厚,氛围也比较浓厚。厚植这片法治热土,最主要的还是要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这24字方针建设一个法治政府,按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锤炼一支法治队伍,按照“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准则树立一种全社会的法治风尚和法治氛围。

    白金明说,依法治市、建设法治蚌埠最大的问题是推行依法行政。这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载体和必然的措施体现。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准则,也是政府公信力的生命线。政府行政权力受到法律的严格制约,执法者依法执法,能够带动和规范广大人民群众明法、遵法、守法,不断地推动法治的真正建立和完善。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要遵从“三律”。

    一是要遵照法律。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在“关于《决定》的说明”中,习总书记强调,“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道路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克强总理对此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说要“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各级地方政府都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强化法治思维,践行法治理念,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要遵循规律。政府与市场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都能对资源配置产生作用,但它们对资源配置和利益调节的功能、机理、手段以及方式方法是不同的。经济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也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从这方面讲,政府部门的工作思路、行为方式、所采取的方法,更应当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自觉按经济规律办事,在依法实施宏观调控中注重营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现在大家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是越来越重视了,尤其是在相关工作中,对于那些涉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必须要以不破坏、不牺牲生态环境为前提。这要依靠自觉,少些冲动,更需要法律法规加以制约,注重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坚持不懈地保护生态环境、狠抓节能减排。遵照法律、遵循市场规律、遵循自然的规律,这都是我们政府部门要特别在思想认识和行为准则上加以规范和自我限制的,从而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互动双赢、融合共生。

    三是要遵守纪律。遵守纪律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生命线,严格依法行政则是我们遵守纪律的具体体现。依法行政首先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关键看是不是能够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不是能够坚持严守纪律、权责统一。在这方面,有一些警句,如“制度面前没有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些都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也是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原则的题中之意。依法行政中做到守纪律,就是要对党纪国法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心存敬畏,把自己的一切言行限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恪守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践行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要求,在遵纪守法中做好工作,在严格律己中担当责任,在规矩约束下干事创业。

[责任编辑: 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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