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难问题亟待化解
目前,我国老龄化社会日益加剧,全国老年人总数以每年1000万的数字递增,其中有一大批退休后随子女居住外省的老人。他们普遍年龄大、医疗负担重,长期不返回参保地,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难的问题逐渐凸显:“跑腿”和“垫支”影响大,而两地医保支付“三目录”范围不同造成参保地不能报销则影响更大。
以福建省建瓯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规定为例,跨省异地居住人员只能在外省2家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先行垫付医疗费,出院后再携带医疗收费凭证等繁琐的手续回到参保城市的医保中心报销。一些住院手术项目,如甲状腺结节微波超导消融术,在江西省南昌市三甲医院费用约1.6万元左右,并列入医保报销范畴,而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出院后携带医疗收费凭证回到原居住地建瓯市医保中心报销时,则由于在本地“三目录”支付范围中查不到微波超导消融术项目不能报销,直接导致增加了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经济和精神负担。
跨省住院医疗费用医保直接结算既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迫切期望,也是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重大举措。目前已有部分省市通过点对点联网结算、委托协作等办法,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为此建议:相关部门应把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列为2016年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层层抓落实;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应从顶层设计,尽快建立国家和省市县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尽快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对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可以采取一些特殊政策:一是支付范围原则上可以执行居住地的“三目录”范围。这样有利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居住地的医生根据平时习惯给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诊治,也有利于避免因支付范围不同而增加参保人员负担。二是支付比例执行参保地本地就医的支付比例,不执行转外就医支付比例。如南昌市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武汉、长沙、合肥三市享受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时,医疗保险待遇的范围和标准按照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即按照南昌市规定的起付线、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三是经本人申请,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个人账号资金可以划转给个人,供门诊就医、购药时使用。四是执行与参保地有关省内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选择定点医院规定相同,可以选定3家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作者单位:福建省建瓯市政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