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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无户口人员可凭亲子鉴定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2016年01月14日 12:13:54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资料图。中新社发 刘占昆 摄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意见》指出,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意见》明确,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纠错】 [责任编辑: 冯文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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