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立毅不再代理市长职务 张耕代理市长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
徐立毅不再代理市长职务 张耕代理市长职务
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2月26日召开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1月21日召开。会议决定徐立毅同志不再代理温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并接受其辞去副市长职务;决定任命张耕同志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温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张耕在任前表态发言时说,他将带着对温州人民的深厚感情,忠于职守,勤勉敬业,为温州的发展竭尽全力;执政为民,忠实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突出的民生热点问题;依法执政,自觉接受监督,大力提升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廉洁从政,干净做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府工作氛围,努力开创新常态下温州经济、城市和社会“三大转型”新局面,为把温州打造成为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城市而不懈奋斗。
会议听取市纪委关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通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补选汪瀚为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还决定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今年2月26日至29日召开。建议主要议程有11项,包括听取和审查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笑华为张耕颁发任命书。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葛益平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德康、孟建新、卓高柱、王小同、潘孝政、李步鸣、厉秀珍,秘书长蔡晓真等出席会议。市领导陈作荣、宋志恒,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1月21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2月26-29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查温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三、审查温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温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四、审查温州市201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温州市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6年市级预算;五、听取和审查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听取和审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审议通过《温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九、决定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十、选举事项;十一、其他事项。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徐立毅不再代理温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并接受其辞去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6年1月21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徐立毅因工作变动提出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徐立毅不再代理温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并接受其辞去副市长职务。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月21日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副市长张耕代理温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6年1月21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会议审议决定:副市长张耕代理温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月21日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70号
2016年1月21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张耕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月21日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71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2016年1月21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补选汪瀚为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代表资格将依法报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