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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尸案受害者家属:若凶手悔罪,我们宽恕他

2016年01月30日 06:58:17 来源: 新京报

  20年来,“刁爱青”这个字眼一直是这家人的敏感词汇,它就好比一个永远不会愈合的伤口,只要一碰就会痛。摄影/新京报记者 谷岳飞

  时隔20年后,“南大碎尸案”再起波澜。1月19日,南京本土一个微信公众号发文称,“南大碎尸案”已20年,超过法定的追诉时限,自此凶手将逍遥法外。

  这篇文章在微信朋友圈广泛传播,并最终引来公安部辟谣:对于此案将追究到底。始发者当天删掉了文章,但因此掀起的波澜并未止息。

  虽然严惩凶手的民意沸腾,但“南大碎尸案”受害者家庭近日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家人已从惨案中艰难走出,“如果凶手内心有忏悔、有悔罪,我们宽恕他”。

  刁日昌很久没有回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沈高镇的老宅了。

  1995年10月,他的小女儿刁爱青从这幢老宅出发,到南京大学读书,自此便没能归家。3个多月后,“南大碎尸案”发生,受害人正是刁爱青。

  案发后,住在县城的大女儿刁秀明(化名)为免父母触景生情,将二老接到了自己身边。从此,这幢老宅便大门紧闭。

  恰似这幢封闭的老宅,20年来,面对各种关心和询问,刁日昌一家也是闭门谢客。近日,这个有可能是中国最知名“悬案”的受害人家庭,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首度讲述过往。

  在各大论坛里,很多网友看了“南大碎尸案”都是怒火难平,主张对凶手千刀万剐。“不”,刁家人的回答令人意外,“我们已经宽恕他(杀人凶手)了。”

  伤痛和回忆都深埋在心底

  20年来,“刁爱青”这个字眼一直是这家人的敏感词汇,它就好比一个永远不会愈合的伤口,只要一碰就会痛。

  直到要和记者见面的前几分钟,刁秀明才告诉母亲记者的到访,老人一听记者是为刁爱青案而来,扭头就要往回走。

  20年来,“刁爱青”这个字眼一直是这家人的敏感词汇,它就好比一个永远不会愈合的伤口,只要一碰就会痛。20年来,刁日昌一家谁都不会主动提及此事。刁秀明说,每次难过时她连老公都不会告诉。

  两位老人对此也心知肚明,尽管从未明说,但在大女儿家中,老两口也从不会提及小女儿的往事,伤痛和回忆都深埋在心底。当刁日昌告诉记者,这些年他一直做梦,做关于女儿的梦时,他的老伴抬起头,她第一次知道平日里少言寡语的丈夫其实也同她一样,“前些天,我还梦见了小女儿,她戴着一条头巾,正在做饭”。

  刁日昌闭上眼睛,他说20年前的情形仿佛就在昨天。1996年1月19日下午,他接到南京来的电话,告知小女儿已失踪,刁日昌匆忙赶到南京,这是他第一次来到南京。

  3个多月前,刁爱青也是第一次到南京,就读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专业是信息管理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因为第二次高考失利,刁爱青带着无奈和遗憾,只身一人奔赴南京念书。

  在南京华侨路派出所的会议室内,刁家人坐立不安。无意间,刁秀明的丈夫看见会议室的黑板上画有一张图示,其上写有“1·19碎尸抛尸案”的字样,他隐约觉得大事不好。

  很快,这家人被安排进南大招待所。在招待所内,警方拿出一份《扬子晚报》,其上有一则“认尸启事”。“启事描述的特征跟我妹妹完全吻合”,刁秀明的丈夫说,一家人被吓呆了,不敢相信这是事实,痛哭失声。

  刁日昌得知,女儿案发前10天就已离开了学校。1996年1月10日,刁爱青下午有课,但她请了假,晚饭后刁爱青一个人出了校门。最后一个目击者见到刁爱青,是在南大旁边的青岛路上。当天晚上,刁爱青穿着一件红色外套。直到19日案发,这10天内究竟发生了什么?刁爱青身在何处?类似疑问至今不为人知。

  在南大招待所内,刁日昌一家度日如年。其间,南京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前来慰问,他告诉刁日昌,“南大碎尸案”发生后,社会高度关注,领导也十分重视。因此,请给警方一些时间,“我们一定会将凶手绳之以法”。

  4天后,刁日昌一家回到姜堰。刁日昌以为,他很快就能接到案件告破的消息。

  想不通凶手何以如此凶残

  当时南京几乎所有的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这起案件。有的是被抽调到专案组直接参与,更多的则是在所辖片区进行排查工作。

  1月25日,姜堰迎来近20年来的历史最低温,零下10度的气温让刁秀明一下子想到20年前,当时南京也是降下大雪,气温在零度以下。

  刁秀明的丈夫记得,临回姜堰前,刁一家提出想看看尸体,负责接待受害人家属的是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的一位朱姓副局长。朱副局长建议不要看了——太惨了。

  刁秀明的丈夫很感谢这位朱副局长,他说当时如果不是他的建议,刁日昌二老真要看了尸体,看到女儿遇害后的惨状,很难想象会发生什么。

  一位参与办案的警官回忆:“虽经手办过不少案子,但从没有碰到过这种案子”。

  据这位警官回忆,当年南京警方为侦破此案,成立专案组,对南京大学周边进行了地毯式的排查。当时南京几乎所有的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这起案件。有的是被抽调到专案组直接参与,更多的则是在所辖片区进行排查工作。当年凶手的抛尸地点大多集中在闹市区,多达五六个地方。凡是在抛尸现场出现过的人,比如说垃圾箱,只要倒过垃圾的人,都会逐一进行排查,当时确实很紧张,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是嫌疑人,生怕漏掉每一个线索。

  刁秀明想不通凶手何以残忍到如此地步。她说,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从未与人结怨。而妹妹从小善良本分,更谈不上会有仇人。

  遗憾的是,案件迟迟未能取得突破,并最终成为中国最为知名的悬案之一。

  舆论从未远离

  20日,公安部刑侦局发布微博称:此案是公安机关已在侦查案件,警方必将依法追查到底,绝不放弃。

  20年来,“南大碎尸案”几乎从未远离过公众视野,几乎每隔几年,这一起案件都会被提及。刁秀明和丈夫尽力屏蔽着类似的信息,以免让两位老人遭受二次伤害。

  最近一次是1月19日,微信公众号“老南京”发表了一篇《20年前轰动一时的“南大碎尸案”今天起正式成为悬案》的文章。作者认为,到2016年1月19日,距离“南大碎尸案”已20年,该案已经过了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

  这篇文章不无遗憾地表示:“从今天(2016年1月19日)起,曾轰动一时的‘南大碎尸案’将和‘开膛手杰克’‘十二宫杀手’‘黑色大丽花’等世界凶杀案一起,成为历史悬案。”

  记者了解到,追诉时效是指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其追诉时效期限为20年。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江苏省公安厅相关人士很快出面澄清,该人士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南大碎尸案”并不适用该条款。依照相关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南京市公安局有关人士出面受访时也表示:“南大碎尸案”虽然已经过去20年,但南京警方从未放弃对杀人凶手的追查,只要有新的线索,还会继续破案,直至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

  此事甚至惊动了公安部。20日,公安部刑侦局发布微博称:此案是公安机关已在侦查案件,警方必将依法追查到底,绝不放弃。

  “老南京”删掉了上述文章,但因之引发的舆论并未止息。“南京大学碎尸案”贴吧一天新增数千网友关注,贴吧内多篇文章引发热议。

  贴吧的主题是为了悼念遇害的刁爱青,但现在更多的成为一个讨论谁是此案凶手的阵地。有关刁爱青遇害的细节和各种线索都被细心的网友列举出来,更有网友整理出20年来有关刁爱青案的所有有价值的资料,分析谁最有可能是凶手。一位网友甚至发出了“召集令”,希望征集志同道合者共赴南京志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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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姚润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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