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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信访量大幅下降 东三省日上访数从千人降到几十人

2016年02月02日 08:28:15 来源: 新京报

  2015年7月8日,最高法院在位于深圳市的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审理“国内最大老鼠仓案”。资料图片

  【档案】

  ★2015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广东省深圳市挂牌成立,巡回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

  地点: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

  ★2015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辽宁省沈阳市挂牌成立,巡回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

  地点: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3号

  去年8月,对于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万冲镇万冲村的陈昌(化名)来说,是一个特别的月份。

  因一起自家与邻居的土地纠纷,在司法程序终结后,他到处信访无果。让他没想到的是,在向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写信后,他的案件得到第一巡回法庭的关注。8月,第一巡回法庭主审法官宫邦友亲自带领团队来到陈昌家,实地勘测,最终这起错案得到纠正。

  去年年初,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最高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相继成立。除了审理跨行政区划重大案件外,巡回法庭都开创了到当事人家门口开庭的“巡回审判”模式。陈昌的案件只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第一、第二巡回法庭成立后,共处理了4万余人次的涉诉信访。日来访量由刚开始最高的近千人降至几十人,信访量直线下降。

  在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虞政平印象中,巡回法庭办公地点由北京迁至管辖省份后,并未遇到当地官员为案件“打招呼”、说情等干预审判的情形。

  改判案例

  巡回法庭到大山深处村里开庭

  陈昌是原海南省乐中农场的职工,他于1994年在农场土地上建房,并在2004年领到乐东县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所有证。可去年,两位邻居把他告到乐东黎族自治县法院,请求判令陈昌父子停止侵犯其集体土地使用权,搬迁地上附着物,返还宅基地。

  在一、二审法院,陈昌父子都被判败诉。父子不服,向海南省高院申请再审,但被驳回再审申请。陈昌父子于是到处信访,并于去年写信反映到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

  宫邦友看到这封信后,立即与合议庭成员开会审查,最终合议庭成员的意见很一致,认为这起案件有疑点。

  去年8月,宫邦友和审判团队成员从深圳启程到海南陈昌家中了解情况。

  万冲村位于海南的大山深处,连夜赶到后,他立即邀请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参与土地实地勘测。经过勘测,他与其他成员认定,陈昌父子所建房屋并未侵占其中一位村民的宅基地,而是侵占了另一村民的宅基地约25平方米。尽管陈昌父子侵占了集体土地使用权,但村民小组并未提起诉讼,因此原判确有错误。

  宫邦友随即决定,在陈昌家门口开庭并调解该案。最终,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同意让渡一块土地给陈昌做宅基地,该案成功调解。

  第一巡回法庭党组成员刘敏告诉新京报记者,这种“巡回审判”模式是巡回法庭开创的全新审判模式。巡回法庭设立在管辖省份,一个重要原因是让当事人能在“家门口”上最高法院打官司,方便当事人诉讼。拿第一巡回法庭来说,去年,第一巡回法庭的法官们足迹遍布广东、广西、海南三个省份的各个地市,巡回开庭和听证数量达32次。在“巡回审判”中,主审法官们不仅审案,还会对当地的法院工作进行调研,对当地法院对于案件审理中不明白的法律问题解疑释惑,并对当地法院的有关问题进行监督。监督过程中会涉及当地的涉诉信访案件,及时纠正问题案件。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光一直在关注巡回法庭。在他看来,一般来说,最高法院法官们的审判水平相对较高,对案件的判断能力相比基层法院法官更有经验。“巡回审判”除了方便当事人外,另一大职责就是对巡回区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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