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文物保护基金”拓宽文物保护渠道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2万元
本报讯30日,文化部举行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朱晓东在会上表示,利用公益性基金等平台,是解决私人产权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维修资金问题的创新之举。
朱晓东指出,经过我们的调查,大量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里,缺乏有效的资金投入渠道,问题最突出的就是传统村落。利用公益性基金等平台,采取社会募集等方式筹措资金,解决产权属于私人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维修的资金补助问题,使文物所有者和使用者更好地履行保护义务。
文化部非遗司巡视员马盛德在会上表示,自2016年开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标准提高至2万元。这项补助主要用于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不是生活补助。
自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开始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0.8万元,2011年补助标准提高至1万元。
据了解,在我国公布的1986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中,已有295人去世。为最大程度避免非遗“人亡技绝”情况,文化部开展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张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