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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首个县级行政执法局成立 长沙县率先推进行政执法改革

2016年04月22日 11:13:00 来源: 央广网

央广网长沙4月22日消息(记者傅蕾 通讯员曲直)4月21日,长沙县在湖南率先正式成立行政执法局,将原本分散的行政执法权统一收编,统一执法。该局经过3个多月的试运行后正式挂牌,一支执法队伍将环保、卫生、交通等23个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力统一起来,实现了监管执法“大综合”,有效破解了行政执法“多头治水”的问题。今后,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将相对分开,监督处罚职能与技术检验职能将相对分开。

据悉,一直以来,由于行政执法机构多,执法力量分散,体制机制不顺畅,导致部门之间职责交叉,权限不清,多头执法、执法效率低等问题较为凸显。一是在一些执法领域,如对违法建筑的查处、食品安全监管、生态环境管理等,由于职责交叉、权限不清,在执法过程中,导致 “十顶‘大盖帽’管不好一顶‘大草帽’”的执法尴尬。二是2009年-2010年,在22家涉改行政执法部门中,有32%的部门没有办理过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案件总数在10件以下的单位占38%,比例严重失衡。三是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较多的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污染、城乡规划建设等领域案件,受案率低,执法的社会效益不明显,与群众追求安全、幸福生活的现实需要存在较大差距,与“中西部第一县”的地位不是十分匹配。“多头执法”、执法力量分散导致的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行政执法改革迫在眉睫。

2011年,长沙县22家涉改行政执法部门共有在岗行政执法人员 365人,其中16家单位成立了专门执法机构,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无专业执法人员或执法人员太少,行政执法网络不足以覆盖全县,农村偏远地区在某种程度上成了行政执法的“盲区”。

经过5年探索,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于今年1月进入实质性运转。该局整合了全县23个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应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针对不同领域设置7个分局,并在每个镇(街)设立执法中队,从涉改部门调派优秀执法人员充实力量,各领域投诉热线由该局统一接听、集中派单、综合执法,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相互推诿等问题,更在多个领域实现了行政执法“零”的突破。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首任局长朱智勇告诉记者,该县通过行政机关分权改革,将原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国土、环保、交通运输、城管等23个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整合,由县执法局集中行使。同时撤并17个涉改执法机构,整合为县行政执法局的七个执法分局,并成立执法调度指挥中心、行政执法督察大队、行政执法信息中心等建立统一的监管台账和信息平台。

据长沙县初步统计,改革前执法较薄弱的农业、城乡建设、商务卫生、食品药品领域,执法数量明显提升,其中农村执法案件数量占办案总数的 比例提高到34%以上,偏远农村地区不再是执法“盲区”。同时,通过在镇(街)集中布置分局,在每个镇(街)设立一个执法中队,执法力量进一 步下沉,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并依法查处,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纠错】 [责任编辑: 华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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