梭伦的法治改革
公元前570年,雅典的新任执政官梭伦,奉命组成特别委员会,启动了法治变革,试图解决雅典由来已久的政治与经济问题。由有权有势的贵族互相推举组成的阿瑞奥珀戈斯会议向梭伦保证,这项法治改革可以持续十年。梭伦明白,这是一项吃力却不讨好的工作,法治变革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面对问题他决定双管齐下,一方面推动经济制度变革,另一方面,对作为雅典根本政治制度的宪法进行大幅度的修改。
梭伦出身贵族,但他的财富主要来自贸易而非土地,故对于旧贵族世家相当疏远,而对通过商贸致富的阶层以及平民抱有同情心,他的睿智、温和也声名远扬。改革伊始,梭伦就发布了“解负令”,意即人民卸下他们的重担,这是一项非常激进的改革举措,它将所有的债务一笔勾销。这一新政,获得了负担沉重的平民阶层的广泛拥护,但却为权贵所不满,因为多数权贵家庭为此要付出相当高的代价,他们正是主要的债权人。不止于此,梭伦随后宣布取消hektemorioi土地上的标记,这意味着这片土地不再是抵押品,而回归普通农民所有,当然,相应地,有钱的权贵们又损失了大笔的不义之财。接着,梭伦又宣布废除“债务奴役制”,这表示未来不再有因欠债被纳为奴仆的事情发生,或者说,债务人的人身不再是偿债的保证。更令人拍手称快的是,这些改革措施还溯及既往,给予所有过去因债务沦为奴隶的雅典人以人身自由,即便已经因债务被卖到海外的雅典人,梭伦也努力为他们讨回自由。这一系列举措,使梭伦的法治改革从一开始就获得了广泛的民意支持。
有了民意基础,梭伦正式开始了法律制度的改革,他创立了新的宪法,制定了一批新的法律,并注意提高法律的公信、权威。梭伦命人将法律写在牌子上,牌子立在巴西勒斯柱廊里,所有人都要发誓遵守法律。九执政官通常是对着宙斯神坛的那块石头宣誓,说他们如果违反任何一条法律,就得奉献一个黄金人像,梭伦决定,这些法律要实行百变不变。在官制上,梭伦打破了贵族对国家权力的垄断,修改法令扩充政府的权力结构,根据财产情况(每年的谷物收入)划分四个等级,将非贵族出身但财力雄厚的人士,纳入权力体系,只要隶属500麦斗等级阶层的雅典公民,都可以参选执政官,其他官职,除了雇工以外,其余三个阶层均可出任。
梭伦还改革了雅典的司法制度,通过使平民进入司法机构,扩大了司法的民主化。雅典之前的司法审判主要由执政官负责,梭伦创造了新的司法审判制度,每个阶层的成员都可以担任陪审员,所有的公民对执政官的判决有异议,都可以向新成立的法庭提出上诉,这类法庭只是公民大会的分支机构,甚至是由公民大会全体成员集会,负责审判工作。新的法庭并没有取代执政官在司法方面原有的职能,但在民主的制度中,对执政官的司法权力形成很大程度的制衡。
尽管后人对梭伦法治改革的一些过激举措不无诟病,但通过民主化推动法治,以法治维护最大多数人的权益,无疑构成西方古典法治的重要价值取向,也形塑了现代法治精神。
(作者单位:陕西社科院政治与法律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