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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管带上律师去执法 "律师驻队"不只看上去美

2016年10月14日 08:06:33 来源: 人民日报

  “没那么凶了,但‘治’起人来,可比以前管用”

  2015年8月,南山区桃源街道执法队在塘朗村开展超出门店经营专项整治。林某经营一家生活超市,超门店经营面积达75平方米,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超出面积每平方米处五百元罚款”的规定,林某将面临3.75万元罚款。

  开这么大的罚单,一开始连执法队员自己都犯怵:是不是太狠了?执行得下去吗?他们拿捏不准,顾虑重重。

  “开!”谢挺给执法队打气,“只要取证到位,程序完善合法,细节上不留瑕疵,法律规定怎么罚就怎么罚,就算走到强制执行这一步,咱也有底气,否则法律权威何在?”

  果不其然,罚单开出后,林某不以为然,不提供身份证件,也不配合在笔录上签名,缴款更是连影儿都没有。在谢挺的指导下,执法人员到社区工作站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按照移送法院强制执行的标准来制作案卷,对取证照片、现场勘验、文书送达等程序严格把关,做好了把这场硬仗打到底的心理准备。

  连番的催告让林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于是来了个缓兵之计,承诺半年内缴清罚款。可最后期限将至,仍不见动静。谢挺果断再发律师函,告知他若不主动缴纳罚款,执法队将移送法院强制执行;超期还要加处每天3%的滞纳金。林某在咨询专业人士后,无奈放弃抵抗,缴纳了罚款。

  这一仗,让那些对推广“律师驻队、随队执法”改革仍持怀疑和抵触态度的人,逐渐转变了看法;加之市一级明确购买律师服务的钱由区财政支付,使得律师驻队工作在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的开展走上了快车道。

  “别看他们现在没那么凶了,但‘治’起人来,可比以前管用。”白石街的商户陈木城深有感触。2014年5月和7月,他的两家蔬菜店分别因为超门店经营被罚款2500元和1500元。对此,陈木城也是一个“拖”字,通知单、律师函一概不理,处罚决定也直接拒签。“按过去和周边人的经验,这种事情是老实人倒霉,赖一赖、拖一拖也就过去了,反正他们拿我没办法。”

  没想到这一次执法队动了真格。2015年2月10日,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陈木城随即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无奈之下,只得乖乖去缴罚款,加上滞纳金,4000元罚款变成了8000元,令他懊悔不已。如今,后进变先进,陈木城时常现身说法,帮执法队员劝导其他商户小贩守法经营,“路顺畅了,大家的生意也好做了。”

  事情旋即在周围的商贩中传开了。“连厉害的刺儿头都不敢扎刺了,咱们怎么办?”“还能怎么办?摆到外面来的,都搬进去,别等人家来了,自己整改吧。”就这样,没有冲突,没有对抗,一度“脏乱差”的白石街变身为城中村的模范街。

  沙河执法队的经验是,对最顽固的“老赖”,“后手一定要硬”,那就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目前为止,该执法队共对16宗逾期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案件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均已裁定强制执行,5宗已执行完毕,11宗正在执行中。

  而90%以上的商贩,接到律师函后一般就会主动缴纳罚款。“过去之所以执行率低,那么多积案处罚不了,一追到底的意识比较薄弱固然是一方面原因,但更致命的是我们对自己的工作缺乏信心,因为法律文书做得不完善,程序做得不到位,细节上不周密完备,到了法院那里就容易吃瘪。”綦文生说,申请强制执行常常因程序上的瑕疵被打回。

  “久而久之,一线执法队员产生了一个错觉,认为法律没用,严格依程序执法行不通。实际上,不是法律没用,而是我们不会用,是律师帮我们用对了法、用好了法。”深圳市城管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冯增军深有同感。

  一些给力的法律武器,也被驻队律师从浩瀚的法律法规中发掘出来。尤其是对拒不履行处罚的违法商贩,通过法定程序,将其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一家垃圾车发生滴漏的环卫公司,就因为不良信用记录的污点,去别的城市参加招投标受阻。对一些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违法案件,驻队律师积极寻找刑法上的适用,并协调公安等部门在执法上合作,产生了更大的威慑力。

  从“不打不相识”到“口服心也服”

  王跃琼在城管执法队上岗的当月,一名执法队员与白石街商贩刘毅发生冲突,在强制扣留的过程中,刘毅与队员有肢体接触,说城管打了他。

  随队执法的王跃琼表明身份后,刘毅显得有点吃惊。王跃琼调出现场录像,发现队员只是扣押商品,没有打人。她当场告诉刘毅,他的行为为何违法,以及需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第一次接触律师的刘毅给自己打圆场:“既然律师都来了,那我就不说什么了……”

  两年的驻队工作,让王跃琼在白石洲已经赫赫有名,在开函催告履行、介入现场处置、罚后答疑说明并进行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她与不少商家“不打不相识”,成为当地公认与信服的法律专家。

  “我们刚刚到二楼中队接受处罚,结果他们让我们先上三楼到你这来,是什么意思?”在沙河执法队驻队律师办公室采访时,记者碰到两位面色凝重的男士,一前一后进了门,走在前面的“眼镜”开口满是疑惑。

  “您先坐下。”王跃琼招呼两人坐定后,回身从办公桌拿出一份《驻队律师法制教育告知书》,把里面详细列明的相关法规条款一条一条讲解给两人听。

  “哦,我们就是违反了这一条。”“眼镜”指着其中一条自言自语。随后,他们在告知书上签字,出门下二楼交罚款,神色明显缓和了许多。

  “这是我们专门设计的一个制度流程,就是让来受罚的管理对象,都要先接受一次律师的法制教育。就像法院有个判后答疑一样,我们也通过驻队律师对行政处罚进行答疑解惑,借此机会开展法制教育。”谢挺说,为此,他们特意把驻队律师办公室安排在三楼第一间。

  唐恩明说,过去很多人虽然来接受处罚,但心里有怨气,一路骂骂咧咧,常常是一边缴款一边跟队员大吵大闹。“但经过律师这么一说,知道自己的确违法了,心里的怨气就少了大半,口服心也服,现在我们的楼里天天都像现在这样安安静静。”

  对于首次违法的商贩,深圳城管执法部门也听从律师建议,运用“自愿申请参加社会服务”的方式来代替处罚,服务内容包括辅助执法、清理小广告、清扫街道、交通劝导等。“物品我们先暂扣下来,同时发给违法商贩一份《参加社会服务申请表》,参加足够时间的社会服务并承诺不再违法经营后,商贩就可以把物品取回。”唐恩明介绍,截至6月30日,共有51名违法行为人申请了社会服务,已执行完毕。

  在綦文生看来,推动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并不意味着能够解决所有问题;执法效力的提升,目前也只限于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贩。而对大量基本身份信息都不明确的流动商贩,即使律师帮忙,穷尽各种手段,90%以上也无法处罚到位。对此,惟有提升全社会的文明素质,形成自觉懂法、守法的氛围。

  “说一千道一万,就是一个‘法’字,用法来重构城管和商贩之间的关系。”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局长王国宾说,律师驻队是问题导向倒逼出来的改革,最终有助于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素质,营造法治氛围。南山区委书记姜建军要求扩大“律师驻队”的应用层面,南山区安监、环保等相关执法部门已推行“律师驻队”。

  “律师驻队既是公众参与执法的一种形式,也是实现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不仅在城管执法领域适用,在其他执法领域同样适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教授也提醒,在推广过程中,需注意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律师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联度,确保律师始终秉持中立立场,而不至于变为城管等行政机关的附属品。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李涛、刘毅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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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陈俊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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