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福工程”屡造假,监管为何一路绿灯?

审核靠文件:
虚报冒领竟躲过层层监管
上杭县纪委副书记陈国铭、洛江区监察局副局长杜金基等办案人员告诉半月谈记者,村民特别是偏远山区村民大多不了解国家扶贫和强农惠农资金政策,推进实施造福工程的精准度其实更有赖于有关部门的审核、监管。
半月谈记者了解到,申报、发放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资金要经过村、镇、县(区)扶贫办三重审核。在村一级,村委会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予以公示;申报农户要填写申报表,包括家庭成员联系电话,新建、修建房屋情况等信息。在镇一级,镇政府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核查,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区)扶贫办要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审批结果在村委会进行张榜公示;造福工程危房改造竣工后,扶贫办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然而,虚报冒领人员大多能“一路绿灯”规避监管。
办案人员介绍,有的村干部伪造村民会议和村民建房材料,将所谓的“申报名单”张贴在村委会墙上拍照后,立即撕下,制造已经公示的假象,并上报镇里。
从众多案情来看,镇政府无一组织人员实地核查,都是审查村里上报的书面材料后就签字送到县(区)扶贫办。河市镇副镇长黄加庆说:“政府在扶贫、强农惠农资金方面投入不断加大,但资金申领、审核、发放以及后续使用监管,很大程度上都压在镇、村干部身上。”以河市镇为例,全镇精准扶贫对象125户438人,而镇里具体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就两三个人,没有对申报人员实地核实。
在县(区)层面,实地复核和竣工验收主要依靠镇、村报上来的文字和图片等材料。上杭县农业局局长王安麒说:“审核、发放造福工程危房补助款要对受补助对象逐一建档,全县受补助对象六七千人,经办人员只有一两人,把书面材料审核一遍已经看得眼花,没有精力实地去核实。”基层扶贫办工作人员坦言,对于造福工程危房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和后续监管,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基层落实很难,很多要求形同虚设,给具体经办的村干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以可乘之机。
针对造福工程危房补助在基层管理使用混乱、有效监督机制缺乏、违法违纪问题仍然突出等情况,福建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乡镇和县(区)扶贫办在审核造福工程危房补助款时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致,资金管理粗放,事前审核流于形式,资金下拨后缺乏后续监管,导致这一领域案件频发。
目前,福建对涉及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领域问题立案74起,涉案136人,其中村干部占到70%以上,一批监督不力、失职渎职的乡镇干部、县(区)扶贫办人员被问责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半月谈记者 郑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