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下月起身份证异地办理全面受理
央广网沈阳10月28日消息(记者郭威)今年11月1日,辽宁省内14个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501个受理点将正式开始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据介绍,此次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包括了北京市、天津市在内的26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在辽宁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学的户籍群众。由于公安部正在进行信息系统改造,内蒙古自治区全区等地区暂缓办理相关业务,待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系统改造完成后可正常受理。
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需本人现场拍摄采集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并采集本人指纹信息。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制证并发放《居民身份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未满十六周岁人员,也可以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