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亲戚家居住3天内要登记是误会

新华网 韩家慧
近日,山东公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该文件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施行。办法规定,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发放居住登记凭证。不报告流动人口房东和用人单位将受罚。
根据办法,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网上有解读说,去山东旅游一个礼拜或者去山东亲友家居住都需要3天内去派出所登记申报。
相关数据显示,去年山东旅游接待人数达6.6亿人次,相当于12个北上广的人口总和。如果再加上亲友会面和因公出差人员,想必,在山东居住3天以上的流动人口数量一定相当可观。数量庞大的登记工作会给相关行政人员增加多少工作量,又需要增加多少行政成本?同时,如何确保数以亿计的流动人口真的按照规定主动申报登记,确保新规落地,也是值得思考的另一个问题。
果然,很快有最新解读,济南市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申报居住登记主要针对想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先登记,居住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如果亲戚来住也要登记,那公安机关现有警力全部搭上估计也应付不过来。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急剧增加,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时候应尽可能减轻群众负担,同时利用互联网优势,提供优质便民服务。为方便来京人员办理居住证业务,北京市公安机关依托“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自11月30日起,开通网上申请居住证业务,便是很好的一例。
放眼全球,欧美很多发达国家没有户籍制度,住房拥有率甚至不到50%,属于高流动性的国家,但应看到的是人口流动的背后是个人价值的实现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人口流动是城市化水平提高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逆的趋势,管理好流动人口并使之宾至如归、安居乐业考验着一个城市的智慧和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