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强镇扩权:六项改革任务破解“小马拉大车”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指导意见》提出六项改革任务,即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推进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探索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
郡县治,天下安。给予经济发达镇政府更多权力,将进一步增强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激发镇域更大的活力。专家表示,《指导意见》明确了改革方向,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等任务有利于长远发展,符合未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向。
经济发达镇权限进一步加大
因地制宜 部分县级权限可下放至镇
“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这样提出。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部署要求,加强对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指导意见》就总体目标、改革任务提出了要求。
改革要求的背后,是经济发达省份的强镇破除体制限制的诉求。
自2010年以来,中国已有多个省市开展被称为“强镇扩权”的试点,为探索和创新新型城镇化行政管理体制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但仍存在人口集聚多、经济规模大的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不适应等问题,这种“小马拉大车”现象也被形象比喻为“脚大鞋小”。
《指导意见》提出要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理顺县(市、区、旗)和经济发达镇的关系,做到权责相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一些县级管理权限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等赋予经济发达镇,制定目录向社会公布,明确镇政府为权力实施主体。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韩春晖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从长远来说是件好事。与中国整个大体制改革相关联,和现行改革相配套,说明权力重心正由上至下转移,符合未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向。
“充分赋予经济发达镇自治权有利于各地探索符合自身需求的多元治理模式,治理模式多样性有助于释放各地发展活力。”韩春晖指出。
